【由来】
因地处古“四渎”之一的“济水”(俗称大清河,后因黄河改道被其夺取河床,成为了黄河下游的干流河道)之南而得名。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时,今天的济南地区属于济北郡,称历下邑。汉初,设立济南郡,此为“济南”一名出现之始。济南郡治设于东平陵(今章丘县平陵城)。
【附加】
“四渎”,我国古代对四条独流入海的大河的称呼,即“江、河、淮、济”,(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其中淮河、济水古时候也独流入海,故得与江河并列。
【沿革】
商代,今济南东境城子崖一带建有谭国,谭是商王朝的一个方国。
西周建立后,在今山东地区置齐国和鲁国,谭国继续保留下来,处于齐国西境与鲁国北境之间。春秋时期,今济南地域属齐。战国时期,今济南城区一带称历下,其附近的居民点和古邑还有台、鲍、卢、防门、祝阿、石、宁、崔、赖、石门、野井、清等。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灭齐,统一中国,全国分为三十六郡。时历城、平陵、谷城、卢等,隶属济北郡,郡治为博阳(今泰安)。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刘邦封子刘肥为齐王(齐悼惠王)。今济南市区时为齐王刘肥封地。“济南”之名称,始于汉初。《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载:汉高后元年(前187年),“高后立其兄子郦侯吕台为吕王,割齐之济南郡为吕王奉邑。”治所设东平陵。吕氏覆灭后,汉文帝元年(前179年),济南郡复属于齐。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齐为六国(齐、济北、菑川、胶东、胶西、济南),封齐悼惠王子刘辟光为济南王。景帝三年(前154年),刘辟光参加以“清君侧”为名的“七国之乱”,平定后,济南复改国为郡。
东汉初复置济南国。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刘秀封其子刘康为济南公。济南国辖东平陵、历城、著、於陵、台、菅、土鼓、梁邹、东朝阳、邹平10县。
三国时,济南地属曹魏青州。魏正始七年(246年)“曹楷徙封济南”,复置济南国,魏平蜀(263年)后,“徙蜀豪将家于济、河”,设济岷郡于济南北境;晋时并入济南郡。斯时济南郡除东朝阳划入乐安国,土鼓撤销外,郡境与曹魏时同。
晋永嘉年间(307~312年),济南郡治由东平陵移至历城。十六国时期,济南郡相继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所属,历经兵燹战乱。其属辖范围不可考。东晋义熙六年(410年),刘裕灭南燕,济南郡归属东晋。
东晋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建国号宋,济南郡仍隶属于青州,辖历城、朝阳、著、土鼓、逢陵、平陵6县。刘宋元嘉九年(432年)在历城侨置冀州,以安置从河北不断迁来的居民。
北魏皇兴二年(468年)魏破历城,冀州刺史崔道固降;皇兴三年(469年),魏破东阳(今临朐县),青州为北魏所有。北魏统一北方后,改宋侨冀州为齐州,辖东魏郡(原治历城,后徙治台城)、济南郡(治所亦设历城)、东平原郡、东清河郡、广川郡、太原郡。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年),济南公拓跋罗拔进爵为王。至北魏太和七年(483年),济南复为郡,治所仍为历城。时济南郡辖历城、平陵、土鼓、朝阳、逢陵、诸6县。
隋统一后,于开皇三年(583年)改济南郡为齐州,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齐郡辖历城、章丘、祝阿、临邑、临济、亭山、淄川、长山、邹平、高苑10县。
唐初沿隋制。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10道,济南属河南道。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封第五子李佑为齐王,兼任齐州都督,领青、齐、淄、莱、密5州。贞观十七年(643年)齐王谋反,平陵县民不从,平叛后太宗诏令改平陵县为全节县。景云二年(711年)睿宗诏令齐兖等24州各置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齐州改为临淄郡,天宝五年复为济南郡。乾元元年(758年)又称齐州,辖历城、章丘、临邑、临济、长清、禹城6县。
唐末,地方割据。乾宁二年(895年)朱温据齐州。唐哀帝天祐四年(907年),朱温称帝,国号梁。梁时曾一度改历城县为历山县。五代十国时,齐州建置大体沿唐制。
宋初改道为路。至道三年(997年)境辖十五路,齐州属京东路(治所在兖州)。熙宁七年(1074年),将京东路分为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齐州划属京东西路,辖历城(治所)、长清、章丘、禹城、临邑5县。元丰元年(1078年),齐州划入京东东路(治所青州)。政和六年(1116年),齐州升为府,称济南府,仍属京东东路,辖县及治所同前。建炎二年(1128年)十二月,金兵得东平,攻济南,知府刘豫*守将关胜,以城降金。次年,金人以刘豫知东平府,豫子麟知济南府。
金代首次以“山东”正式作为行政区划名称。金将其辖境划为二十路。山东分为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和河北东路、大名府路、南京路的一部分。从金天会六年(1128年)至崇庆二年(1213年),金统治济南达86年之久。时济南府属山东东路,领历城、长清、齐河、章丘、济阳、禹城、临邑7县。金代曾在济南置山东东西路提刑司。
元王朝在统一南方以前,于太宗二年(1230年)始置十路征收课税使,其之十为济南。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抚司,其之三为济南。统一后,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地,为直接隶属中央中书省管辖的“腹里”之域。山东境内划分为济南、益都、东平、东昌、济宁等路,路领府、州、县,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行政机构)置益都;肃政廉访使司(地方监察机关)则驻济南。时济南路(治历城)辖历城、章丘、邹平、济阳4县及棣州(州辖厌次、商河、阳信、无棣4县)、滨州(州辖渤海、利津、沾化3县)。
明洪武二年(1369年),修建济南府署。洪武四年(1371年),以砖石修济南城垣。东开齐川门,西开泺源门,南开舜田门,北开汇波门,并沿城挖护城河。此城一直保留到解放初期。据旧志载:济南城周围为十二里四十八丈,高三丈二尺,阔五丈。自洪武九年(1376年)起,济南为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驻地,为当时山东之政治中心和首府。明时济南府领有4州26县。领县级: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肥城、青城、陵县。领州为:泰安州及其所属之新泰、莱芜县,德州及其所属之德平、平原县,武定州及其所属之阳信、海丰、乐陵、商河县,滨州及其所属之利津、沾化、蒲台县。
清太宗崇德四年(1639年),清军据济南。清统一后,设山东省,但已将辽东地区划出。济南府领泰安州、德州、武定州、滨州等4州26县。雍正二年(1724年),济南府辖区有所调整,将泰安州、武定州、滨州及3州所属县划出。雍正十二年(1734年)又将济南府所辖青城、商河划归武定府,肥城县划归泰安州,原划出的长清、平原、禹城、临邑、陵县仍属济南府。这时济南府辖领1州15县:德州和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陵县、德平、平原县。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山东巡抚周馥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清廷,在济南自开商埠,“准各国洋商并华商于划定界内租地贸易”。并相应建立商埠局,制订有商埠组建章程十五条。宣统三年(1911年),修建津浦铁路,济南遂成为南北交通中枢。济南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城市。
民国二年(1913年)1月,废除府州,将山东省辖区分为岱北(翌年,改为济南道)、岱南、济西、胶东4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1日,据国民政府市组织法规定,将济南设为市,成立市政府。辖商埠及城区,历城县析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27日,日军侵占济南。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5月,伪山东省公署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和济南、烟台两市。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济南市属济南道,为驻地。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济南市划入第十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济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济南,定名为济南特别市。9月28日,济南特别市市政府成立。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取消特别市称号,恢复济南市名称。下辖第一至第十一共11个区。
1950年改为市区6个、郊区5个。1951年4月17日,撤销直属乡,设立郊六区。1954年合并调整为市、郊各5区。1955年9月8日,各区由以序数命名改为以地名命名。将第一、二区合并,改称历下区,因位于历山(今千佛山)之下而得名;第三区改称泺源区,因趵突泉(泺水之源)在辖区内而得名;第四区改称天桥区,以辖区内纵跨京沪、胶济两铁路之天桥而得名;第五区改称市中区,因地处市区中部而得名;第六区改称槐荫区,以辖区内槐荫街及古之大槐树庄而得名;郊一区至郊五区依次改称黄台区、北园区、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撤销郊六区。
1956年7月16日,撤销泺源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天桥区、历下区、市中区;撤销北园区、黄台区、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梁家庄直属乡,与泺口镇及历城县划入的七个乡一并设立15个乡和泺口镇,隶属郊区。1957年12月25日,撤销济南市郊区建置,所属16个乡(镇)并入历城县,历城县归划济南市。1958年9月15日,章丘县、长清县划归济南市。同年10月30日,撤销泰安专区,将新泰县、莱芜县、宁阳县和泰安市划归济南市。
1959年9月,平阴县、肥城县划归济南市;新泰县孙村人民公社和汶南人民公社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新汶市,仍归济南市管辖;撤销长清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历城、肥城和平阴县。1959年12月7日,撤销市中区,将原市中区所属两个街道办事处划归历下区;将8个街道办事处划归槐荫区。新建市东区。1960年1月22日,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同年6月18日,恢复市中区;市东区与历城县东郊人民公社合并,建立东郊区;历城县西郊、北园人民公社划归市区。
1961年4月18日,恢复长清县建制,重建泰安专区,将新泰、莱芜、宁阳、肥城、长清、章丘、泰安、新汶8个县(市)划归泰安专区。同年5月,撤销济南市东郊区,并将原属市区管辖的东郊、西郊、北园人民公社划归历城县。1978年11月17日,章丘、长清2县划入。1985年3月27日平阴县划入。1987年4月11日,撤销郊区和历城县建制,设立济南市历城区1989年12月2日,原属德州地区的济阳、商河两县划归济南市。1992年3月1日,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