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老谈,来源:唐诗宋词古诗词(ID:tsgsc8)
南宋末年时,杭州的某些书商,出于挣钱的目的,私下里将一大批诗人写的“畅销诗”集结出版。并且,他们还颇风雅地为诗集命名,取名曰《江湖集》。
叫人始料未及的是,那些畅销作家写的诗歌,其中不乏“反诗”、“禁诗”。
于是乎,市场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朝廷在查封,官府在行动,书商则在偷偷加印——这种书的销路还算不错。
连带着,最原始的那本《江湖集》,一下子也变成了“抢手货”。
严格来说,《江湖集》有“盗版”的嫌疑。经过这么一闹,市面上竟又出现了《江湖集》的盗版。一时之间,整个书市“真赝错杂,莫详孰为原本。”
由于这个美丽的误会,一大批“江湖诗人”,也因此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位诗人,甚至算不上组织里最出名的那个。但他写的那首小诗,我敢说,几乎每个小学生也都会背,成年人则容易想歪了。
在以词著称的宋朝,他却以诗文著名;作为当时挺火的一个诗人,他的个人履历,却像是一个谜。
这样的诗人,实在太有趣了。
1,江湖派
范仲淹有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庙堂”和“江湖”,从来都是相互对立的存在。如果说前者指代权贵阶层,后者则要卑微许多,多是些星命相卜、落魄游士、布衣韦带。
这的确也是“江湖诗人”里的中坚力量。在中国历史上,这一类人,往往是最脆弱的、最容易受压迫的阶层。
就是这些社会的底层力量,他们所组成的“江湖派”,前后持续了110多年,参与其中的诗人,人数多达一百三十八位。
前面说过,“江湖诗人”的出现,源自一本诗集。但那个书商以及那本诗集,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悲剧的故事。
书商姓陈,他除了是一个商人,还是位文化人。《江湖集》付梓之前,他还偷偷夹带私货,塞进去自己的两句残句。
秋雨梧桐皇子府,春风杨柳相公桥。
——陈起《句》
姑且不去谈论它的艺术水准,毕竟,这两句诗本身就是“借鉴”来的。
诗歌的原作者姓刘,乃是理学大儒朱熹的老师,该诗原题为《燕子》,其原文如下:
燕子营巢得所依,衔泥辛苦傍人飞。
秋风一夜惊桐叶,不恋雕梁万里归。
陈书商擅自把“营巢”的位置,放到了“皇子府”与“相公桥”,殊不知,他这么一改动,把自己改成了牢狱之灾。
南宋末年,有个姓史的宰相,他把持朝政二十六载,甚至还害死了大宋的太子。
虽然在高位上坐得很安稳,但宰相心里其实也害怕,民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是对他权力的践踏与威胁。
有善于奉迎的言官,向宰相举报说,《江湖集》里抄袭来的这句“秋雨梧桐皇子府”,里面的所谓“皇子府”“相公桥”,有影射宰相大人的嫌疑。

他们还进一步“考证”说,《江湖集》里还收录了一首《落梅》,同样有谋反的意图。
《落梅》诗的后四句,是这样写的:
乱点莓苔多莫数,偶粘衣袖久犹香。
东风谬掌花权柄,却忌孤高不主张。
该诗的作者叫刘克庄,是南宋时最著名的诗人。但艺术圈的顶流,显然没法和掌管生*大权的高官相提并论。
言官们污蔑刘克庄说,他表面在写“东风”多管闲事,暗地里讽刺的,依旧是宰相。
史宰相对此事相当重视,他还亲自下令严惩不贷。就因为这几首小诗,陈姓书商坐罪流放,刘克庄则被闲废十年。
几本诗集被取缔,几个诗人被处置,但“江湖派诗人”不但没有消亡,反而是越发展势头越强大。
一切就像刘克庄说的那样:
“诗料满天地,诗人满江湖,人人为诗,人人有集。”

2,隐居客
在人人写诗的时代,有一个叫叶绍翁的诗人,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叶绍翁大约比刘克庄年轻七八岁,他最为后人所知的信息有两条:其一,江湖派诗人的身份;其二,他写过一首人人都会背的《游园不值》。
但是,坦率地说,叶绍翁还不算是“江湖派”的代表诗人。此流派的代表人物,以刘克庄为首,共计四位,其中并没有叶绍翁的座次。
他最为人所知的一面,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换言之,叶绍翁的一生,就像是一个谜团。
其实,他本来不姓叶。叶绍翁的祖父叫李颖士,是政和年间的进士,也就是说,“叶绍翁”应该作“李绍翁”。
“政和”是个很好听的年号,但拥有这个年号的皇帝,却一点也不“政通人和”,他就是宋徽宗赵佶。徽宗治理中国时期,金兵攻下了大宋的都城。
金人俘虏了徽宗,却还不知满足,他们又把怒气撒向了南宋开国之君宋高宗。
在高宗逃跑的路上,有一个文士招募了几千名乡兵,勇敢地挡在了皇帝的前面。这个文人就是李颖士。
虽然没怎么打过仗,但李颖士为人很机敏,他也不主动出击,而是高高举起反抗的旗帜,虚张声势而已,“列其旗帜以悍拒之。”
金人乍到,本来就不熟悉地形,见到此种阵势,一下子慌了神,竟不敢贸然进兵。而就是利用这个小小的时间差,高宗最终得以逃脱。
因为救驾的缘故,李颖士很快就做了官。但正所谓世事无常,很多年之后,他由于卷入政治事件而被贬,家业也随即衰落了下去。
直到绍翁出生时,李家的生活还没有转机,无奈之下,家里人只好把他出继给叶家为子。
成年后的叶绍翁,在南宋的都城临安,呆了10年之久。
在这10年期间,他必然是做过官的,只是,“其所居何职,则不可详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