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济吉特·瑞澂(1863年-1915年)清末大臣。蒙古族,满洲正黄旗人。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因留守北京有功,擢升九江道。先后任江西按察使、江苏布政使、江苏巡抚。同年10月升任两江总督,1910年升任湖广总督。武昌起义爆发,逃往上海。旋被清廷革职。
这就印证了湖广总督瑞澂的说法。此人在起义发生之后没多久,就携带家眷逃到了楚豫兵轮上,并在当天深夜向内阁王大臣发出密电说:“军队已怀二心,即未尽变,亦似全信邪说,不肯相抗。”本来,作为临阵脱逃的疆臣,瑞澂自然要极力推脱罪责,但这话倒未必尽是不实之词,顶多略有夸大而已。
因此有史家断言:大清已“民心尽失”。
抽象地说,这也可以成立。问题是,大清为什么竟会“民心尽失”?它为何而失,又失在何处,失在何时?
不能说大清王朝早就失去了人心,也不能说它的“国难”从来就没有人救,更不能说这种见死不救,仅仅是出于满汉之间的民族仇隙和幸灾乐祸。1851年1月,洪秀全领导的“拜上帝会”在广西金田起义,两个月后即攻克永安,建立“太平天国”,册立诸王。次年又突围北上,于1853年初攻克武昌,同年3月占领南京。江南一带,亦次第失守,正所谓“一夫作难”而“星火燎原”,大清王朝遭到沉重打击。从1851年到1864年,十三年间鼙鼓动地,烽烟四起,神州板荡。太平军转战南北,攻城略地,所向披靡,将战火蔓延到十六个省份、六百座城池,而且迫近天津,问鼎京畿,差一点就把大清变成了大明。
当此危急存亡之际,各地军民官绅却并没有坐视不管,袖手旁观,更没有趁乱而起,瓜分天下。身为汉人的曾国藩,以卑微之职,起而“勤王”,靠的不过是些民兵乡勇的“团练”,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军队(湘军),屡败屡战,九死一生,终于为大清帝国扳回败局。事实上,在这次战争中崛起的“中兴名将”,无一不是恪守孔孟之道的汉族士大夫,如李鸿章,如左宗棠,如胡林翼。汉人并没有不把大清看作自己的王朝。
那么,这一次,怎么就没人做曾国藩呢?
袁世凯不做曾国藩,自有他个人的原因──做“中华民国”的大总统,当然比做“大清帝国”的什么名臣更有吸引力。其他人不做曾国藩,则另有缘故,同情革命即是其中之一。武昌首义之后,朝廷曾有意调新军第二十镇南下征剿,该镇的统制(师长)张绍曾却召集会议说:“湖北之变,为铲除专制,实现共和,以此倡议号召天下,凡属同胞,都会支持。”如果贸然前往镇压,必定是“胜则自残同类,败则死无指名”。结果是,这位清军将领不但不去打革命党,反倒于10月29日在滦州发动兵谏,提出十二条政纲,逼清廷让步。当时的民心,由此可见一斑。
这可真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尽管武昌首义的1911年和金田起义的1851年都是辛亥年,但两个“辛亥”并不可同日而语。此辛亥不是彼辛亥,孙中山也不是洪秀全。孙中山和辛亥革命代表的,是能够给中国人民以希望的共和理想,洪秀全则不然。因此,如果让那些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进行选择,结论是不言而喻的:在大清帝国与太平天国之间,他们宁愿选择前者;在大清帝国与中华民国之间,他们却可能选择后者。
易中天教授
实际上大清的民心之失正在于此,即不失在政治而失在制度。共和思想的传播,使国人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制度,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这就是共和,就是宪政,就是民主。正是民主、宪政与共和,使英国和日本那样的“蕞尔岛夷”战胜了我“天朝大国”。因此,要想“富国强种”,就非得“铲除专制,实现共和”不可。大清王朝既然与专制制度联系在一起,那么,其亡也不足惜。如果大清有自知之明,能反躬自省,迅速改制,实施变革,倒也罢了,偏偏它又反应迟钝,一味拖延,出尔反尔,毫无诚意,屡屡失信于民。那么,请问还有谁愿意来救助这个“扶不起来的刘阿斗”呢?
毫无疑问,对于共和的上述理解,现在看来已嫌肤浅。但在当时,却足以颠覆国人头脑中固有的皇权思想与帝制观念。在20世纪初的那些年份里,不少人都有幡然省悟的感觉。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一切──既看透了大清,也看透了专制。结论是:作为一个专制政权,大清决不会自动放弃它的绝对权力。唯一的选择是革命。
显然,无共和思想,则无武昌首义;无武昌首义,则无大清之亡。如此说来,大清之亡,岂非亡在制度?
事实上清之亡也不同于秦之亡。秦之亡是王朝之亡,清却不是。作为一个王朝,它并没有到气数已尽的程度。民生状态既不至于“官逼民反”,实际执政的慈禧太后也非“亡国之君”。秦之亡因于暴政,清也不是。当然,作为专制王朝,大清自然不乏暴戾之处(如文字狱),但未必暴于诸朝(如腰斩之刑即为清人所废,光绪三十一年又废凌迟)。
在帝国制度的框架内,清人已经算是做得不错了。然而秦亡以后,它开创的制度并没有随之消亡,反倒延续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百代都行秦政治”,清却把这个制度一并带入坟墓。所以,清与秦,也不可同日而语。秦,虽死犹存,它亡得悲壮;清,回天无力,它亡得窝囊。
也许,只有殷之亡和周之亡可以与它相提并论。殷之亡是文化之亡,即人文文化战胜了巫鬼文化;周之亡是制度之亡,即帝国制度替代了邦国制度;清之亡,则兼二者而有之,既是文化之亡,也是制度之亡。
公元前207年秦亡
问题是,帝国制度为什么会亡?
从某种意义上说,帝国是自己把自己*死的。实际上帝国制度自其创立之日起,就为自己留下了隐患,种下了胎毒,埋下了祸根。只不过因为有王朝更替这样一种自我修复功能,也因为一直缺乏彻底变革的外部环境,才延绵了两千多年。但到了辛亥革命前夜,大清王朝已内外交困,诸多弊端已积重难返。面对新的文化与制度,它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还没有自救之路。于是武昌首义第一枪,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帝国制度果真就一无是处吗?如果当真一无是处,它为什么会被创造出来,会被我们民族认可,会延续了那么长的时间,而且如无西学东渐,还不会寿终正寝?制度当然是重要的,但制度并不决定一切,因为它还要为其他因素所决定。一种制度得以诞生并表现出效能,必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一种新的制度要代替旧的制度并获得成功,也需要经济、社会、文化、历史许多方面的前提和条件。帝国制度被废除后,我们民族并没有立即走向共和,而是走过了艰难曲折的道路,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证明了这一点。
1993年,金庸到英国,在爱丁堡大学演讲,说的是:“今天我到爱丁堡来讲小说,只有一句话,我之会写小说,全仗得到爱丁堡两位大师的教导指点,那是华尔特·司各特爵士和罗伯特·斯蒂文森。我不敢说来讲什么心得和意见,我是来向贵市的两位大师致敬和感谢。”(金庸、池田大作《探求一个灿烂的世纪》)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而理性的反省从来就是必须的。只不过在这里,我们要反省的还不仅是大秦王朝或大清王朝,而是整个帝国制度,是帝国的逻辑与命运。
当然,事情还得从大秦帝国的建立说起。
本文选自易中天著《帝国的终结》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年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