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是中国古代有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出生于北宋年间,十九岁步入仕途,一度受到宋朝两代皇帝的赏识。地位最高的时候曾担任过宰相,他在幼年时期曾经留下有名的"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在民间司马光是最具代表性的智慧人物之一。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优秀杰出的政治家,在死去的前一年里却心心念念想要*掉一个名叫阿云的乡下女孩。这个让司马光记挂了十几年的女孩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司马光不能放过她?
这个名叫阿云的乡下女孩其实一开始没什么特别,她只是宋朝无数平凡的底层百姓中的一员。阿云年幼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在阿云十三岁的时候,阿云的母亲旧病复发撒手人寰。苦命的阿云就落到了她叔叔的手里,她的叔叔成为了阿云新的监护人后原本该好好安慰关怀自己不幸的亲侄女才对。可不曾想她叔叔贪婪成性,居然为了收受聘礼,在阿云丧母后不久就将她"嫁"给了村里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光棍韦阿大。
这个韦阿大在村里出了名的又老又丑,年轻的时候就没有女孩愿意嫁给他,现在他年纪大了,阿云一个花朵一样的年轻女孩更不愿意嫁他。可阿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现在寄人篱下,做主的又是作为她长辈的亲叔叔,村里人虽然也觉得不妥却始终没人帮她说话。就这样婚期临近,阿云的心情愈发烦躁绝望。身边也缺少可以倾诉的对象,阿云的思想渐渐开始极端,她觉得要是没了韦阿大那该多好,既然这样那就找机会干掉他吧。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阿云手持利刃埋伏在韦阿大的屋外。她看着屋内灯火熄灭,阿云悄悄进到韦阿大家,对着床上呼呼大睡的韦阿大连砍了十几刀。期间韦阿大被惊醒大声呼救,阿云一个女孩子虽然手里拿着刀但还是害怕,于是马上逃离了韦阿大的家。
第二天韦阿大报了官,对着一个睡着的人连砍十几刀,被害人还能自己来报官,行凶之人显而易见。官府找到阿云的时候,阿云对自己的罪行毫无隐瞒,全都交代了。由于阿云的主动认罪,案子马上被理清并逐级上报到了到了朝廷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刑部,阿云最终将会由他们来判决和定罪。
我们先来理清一下阿云这个案件的审理逻辑,在古代的制度中,阿云这种属于"谋*亲夫",属于重罪,直接应该被严判为死刑。但阿云却是在母丧期间被叔叔强行定下婚约,这又违背了当时子女在服丧期间不得嫁娶的法律。既然婚约不合法,那谋*亲夫就无从说起了,而且对于阿云后面主动认罪的这一行为,也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她属于"自首"应该减罪,有人认为她是被抓到官府的,不能算"自首"。
下面官员意见不统一,可皇上只有一个人,当时的宋神宗找来了司马光和王安石来讨论这件事。当时王安石支持给阿云减刑,宋神宗也看阿云怪可怜的,就按有自首情节的处罚,没有判阿云死刑。这还不算,过两个月,神宗还下了一封诏书:"如果谋*已伤,按问欲举自首者,从谋*减二等论。"也就是说之后遇到此类案件,都要减刑,这等于是对之前的法律做出了修改。
宋神宗的这一行为遭到了司马光一派的极力反对,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人数次与王安石等人争辩。司马光一派的理由也很充分,如果按照当时的律法,阿云就应该处死,宋神宗的一封诏书并不能直接改变阿云"按律当斩"的结果。而另一方主张给阿云减刑的王安石等人认为,皇帝颁布赦书就是为了鼓励*人未遂者自首,这明显是有益的。
双方争执不下,阿云也就没法处死,就这样一拖就是17年。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司马光再度为相,这件事又被翻了出来。宋神宗在位时,他做的决定司马光不敢违抗,现在宋哲宗九岁继位,司马光大权在握。宋哲宗登基没几个月,就颁布诏书,"强盗按问欲举自首者,不用减等。"完全颠覆了宋神宗的判决。
此案发展到后来,掺杂了太多的其他因素,皇权和"祖宗之法"的较量,慎刑派和重刑派的较量,变法派和守旧派的较量,都在这一件小小的*人未遂案中得到体现。如果此案发生在现代,无论怎么判决,阿云也罪不至死,但随着宋哲宗推翻了神宗的判决,已经在大赦中被释放的阿云还要重新面临被处死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