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就是巡查安抚之意,它最早是在南北朝时期被北魏太武帝设置,以巡视北方六镇,增强那里的守备,以防备其它游牧民族的侵略。清朝时,巡抚由原先出于特定目的设置的官员转变为了常设职位,其职能也得到了很大的强化。在清朝,巡抚就是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全省的军事、司法、民政等事务都得归其管辖,放到现在,就是要将省长、省委*、省公安厅、财政厅等各种部门的最高长官的职能合而为一,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同治五年(1866),太平军、捻军进入陕西,当地百姓群起响应,一时间陕甘局势紧张。左宗棠是从军中起家,在咸丰年间更是立下了赫赫战功,加上原本的陕甘总督不堪大用,朝廷便紧急征调了左宗棠到西北边疆,同治七年(1868),左宗棠任职陕甘总督。
从级别上来看,根据清朝官制,总督的品级一般是正二品,我们知道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八级,正二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绝对是个大官了。而且一般任职总督的同时还会加衔,所谓的加衔,就是在授予总督这个实职的同时,还会加授一个提升品级的虚职。比如加授兵部尚书、督查院右都御史等,加了这两个衔的总督可就不止是正二品了,而是从一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品大员,拿到现在可以媲美副国级了。
再从职权上来看,总督在清朝是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政职务,也就是在他所管辖的一个省或者两三个省的范围内,所有的事务都是总督说了算。从"督"这个字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个职位就是代表皇帝到地方去行驶中央的统治权的,所以能担任总督的无不是清廷绝对信任的人物。因此,在总督所管辖的地方,他就是这里的土皇帝,就算管理一省政务的巡抚也得听从总督的调遣。而也因为总督的权力非常之大,放到现在,还真找不到能与其吻合的职位,大体上,我们可以把他们当成中央派出的巡察组组长,其具备多省共同省长的权力,与此同时,他也是当地军区的司令官。
到光绪十年(1884),左宗棠入京担任军机大臣一职,并管理神机营事务。当年9月,由于中法战争战局紧急,左宗棠以钦差大臣身份督办闽海军务,远赴福建前线。光绪十一年(1885)9月5日,左宗棠病逝于福建福州,享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