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书房抚琴旧照
高罗佩,字芝台,原名罗伯特·汉斯·古利克,从小就有很高的语言天赋,中学时期就曾创办过周刊。高罗佩一共掌握英、中、梵、藏、日等15种语言,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从秘书一直升迁为大使。虽然高罗佩在仕途上成就不小,但真正让他名流千古的却是文学创作。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高罗佩来到重庆,在荷兰公使馆担任一秘。当时重庆作为中华民国战时首都,云集了许多文学界人士。高罗佩借助工作便利,经常接触社会名流,对中华文化越发了解。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高罗佩不但对汉语的掌握愈发娴熟,还学会了撰写中文小说和古诗、文言文等。
▲在重庆街头听琴的高罗佩
高罗佩在重庆任职时,曾偶然看过《武则天四大奇案》这本小说,他对小说主角狄仁杰破案的本事佩服不已。高罗佩在爱不释手之余,索性将《武则天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然后送到西方出版。客观来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古代官员经过多年摸索,早已形成破案体系,不论是刑事侦讯还是逻辑推理,都不逊于任何国家。西方人本来就喜欢推理性文学,高罗佩将小说译文发表到西方后,瞬间引起巨大反响。出版方几次卖到断货,获得大量财富。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出版方开始不断催促高罗佩继续创作。
▲高罗佩著《大唐狄公案》(英文版)
此后,高罗佩便将写小说作为工作重点,在中国民间到处搜集素材,然后自己整理并翻译成英文。要知道,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逻辑,文学翻译并不是简单的逐字翻译,不仅需要将语句调整为出版国人民容易理解的程度,还需要尽可能保持原著韵味,非常耗费心力。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只是辑录一些轶事和时人笔记,缺乏惊险的悬念和严密的推理。高罗佩查阅大量史料,对公案小说进行改革,引入扣人心弦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结局,将传统的公案小说改为可与西方侦探小说媲美的佳作。后来高罗佩觉得民间素材实在太过零散混乱,他干脆开始自行创作,一口气写了8个短篇和16个中长篇故事,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铁钉案》《黄金案》《迷宫案》《湖中案》和《四漆屏》等。
▲狄仁杰剧照
高罗佩将这些故事统称为《大唐狄公案》,在西方文学界发表后再次引起巨大轰动,故事主角狄仁杰也成为西方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收获大量粉丝。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国内文学环境逐渐宽松,这些被翻译到国外的巨著重新回到中国。由于狄仁杰本就是中国历史名人,根本就不存在文化差异,国内很快便接受了这些“出口转内销”的经典著作。经过多年积累,狄仁杰这一历史形象在社会各年龄层的人气越来越高。时至今日,狄仁杰依然以“神探”的形象活跃在荧幕之上,早已完成了从宰相到神探的身份转变。
参考资料:
《旧唐书·狄仁杰传》《新唐书·狄仁杰传》《大汉学家高罗佩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