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明代沈德符记载,“近年黄冈瞿徵君九思建议御虏,中有一说,欲诱化其俗,令彼妇人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以为此弱虏制虏妙策。”
万历三年,有个知县叫张维翰,乱收乱派,惹怒百姓,被暴打了一顿。他上书怪是瞿九思指使的。“巡按御史向程劾维翰激变,吏部尚书张瀚言御史议非是”。吏部尚书比巡按御史官大呀,最终,他的意见被采纳,“九思遂长流塞下”,被放逐到边境去了。两个儿子竞相为他喊冤,状子递了一张又一张。著名文学家屠隆也写文替他辩白,待到张居正掌权的时候,可能是跟瞿九思有点交情,“乃获释归。三十七年,以抚按疏荐,授翰林待诏,力辞不受。诏有司岁给米六十石,终其身。”
瞿九思在边境生活了几年,死里逃生之后,自认知己知彼,所以,才想出这么个办法来。
其实也不能怪他奇思妙想,实在是他知道边境的女子们苦命,因此想一劳永逸解决鞑靼部落带来的祸害。
隆庆元年,也就是他被发配边疆九年之前,蒙古兵“攻陷山西石州,据所得妇女驱之出塞,憎其不能随马疾驰,尽刖其双足以车载归,百无一活”——他们嫌俘虏的汉人女子脚小走不快,干脆把她们的三寸金莲砍了,把没脚的女人运回去。
到了明朝中期,文官掌握了国家,国家渐渐变得封闭,不再派遣船只下西洋,明朝的贵族缠足也开始普遍(而且不再从全部天足女子的朝鲜选妃),比如明神宗皇后王氏,鞋长只有15公分,明朝贵族古墓出土的袜长鞋长普遍为十几厘米(正常女性脚长至少22厘米以上)。明朝晚期,文人墨客将大脚女人作为茶餘飯後的笑料,于是延伸出《大脚马皇后》之类的笑话。缠足已经变成一种习惯,周边民族女子的天足反而被视为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