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考场舞弊怎么处罚,古代科考舞弊案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4-06-27 09:11:23

为防止夹带,进考场前实行严格的搜身。一旦发现夹带,在宋代是驱逐出场,并取消下一年的考试资格。

在明朝,作弊考生会被杖责,严重者会被发配边疆九年。当时通常每三年一次科考,在边疆呆九年,若侥幸没死,回来后也会被除去士子身份,一辈子都别想参加科考。

在科举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清朝,作弊手段也登峰造极,朝廷的处罚制度也更严酷。

在清朝,一旦发现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示众,杖一百,发往边疆充军。

为防止夹带,对考生的穿着有了严格要求。例如鞋垫要抽掉,里衣要脱去,砚台不能太厚等。

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者,立即给其带上枷锁,现场示众。

乾隆九年(1744)的顺天乡试,查出了几十个夹带小抄的士子。于是将他们在贡院外号枷示众,竟吓得二千余名心怀鬼胎的士子放弃考试,落荒而逃。

乾隆帝闻讯大怒,详细规定了此后应考士子的衣服鞋袜、笔管砚台等必需品的规格,甚至规定携带的糕饼必须切成小块,考篮也得编成玲珑格眼式样。

入贡院时,须有两道严格的检查,要脱衣赤足,检查下体。

古代考场舞弊怎么处罚,古代科考舞弊案(9)

对于一些已有功名者,例如生员(即秀才,经童子试考取),一旦违规,即革除功名。

对代考等舞弊情节严重者,往往发配充军。

乾隆五十七年,对三名雇请枪手的童生、枪手及其他涉案者。

先行枷号三个月,然后“发烟瘴之地面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脸上还要刺上“烟瘴改发”字样。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广西士子岑照花了300两银子找人代考,居然得中解元,被揭发后立即被处斩。

嘉庆三年(1789)的湖南乡试中,湖南士子傅晋贤用1200两银子买通贡院书吏樊顺成、罗文秀,在发榜前“换卷”。

他们将第一名彭峨的试卷偷偷抽出,把卷首的姓名、祖籍、三代等项裁下来,换上了傅晋贤的个人名义。

发榜后,傅某得中解元。

意想不到的是,彭峨在考试后、放榜前曾将答卷默写了一份,送给岳麓书院的山长罗典。

这个无意中留下的证据,使得彭峨幸免蒙冤。而舞弊的傅、樊、罗三人被处死。

古代考场舞弊怎么处罚,古代科考舞弊案(10)

然而,即使古代对科考严加管理,也未能防范舞弊现象,更是无法杜绝一些朝廷官员、考官与士子考生内外勾结舞弊的惊天大案屡屡发生。

这是由其科考制度本身的弊端,以及日益腐朽的封建制度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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