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和西周的土地制度,商朝和西周分别采取了什么制度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4-11-28 10:33:12

我很喜欢历史方面的知识,最近一直在思考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制度变迁和发展。有鉴于此,我考虑将各朝代主要的政治经济制度演变做成一个系列发布出来,一方面有利于自己系统梳理和理解,另外也能让广大爱好历史的朋友共同学习和讨论。

本系列从西周开始,因为西周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朝代,也是西周时期已经有相对比较完善的制度。周本来是商朝的属国,位于今陕西泾、渭二水之间。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带领一些部落,向商都进攻,史称“武王伐纣”,纣王自焚而死,商朝灭亡。周武王建都镐京,史称“西周”。公元前1046年是我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西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因为本系列是概述,我就进行精炼的阐述,如果有喜欢的朋友,可以再进行更多的学习探索。

一、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封诸侯,建藩卫”,简称“分封制”。所封诸王主要是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的后裔,周王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向周王交纳贡税,并随从作战,保卫王室。

周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晋、宋等。齐国的首封者是太公望,姜姓,因辅佐武王灭商有大功而受封。鲁,首封者为武王之弟周公旦,因在京师辅佐成王,命其长子伯禽建国。燕,首封者是召公奭,姬姓,初都今北京房山区董家林一带,后迁蓟(今北京城西南),这里临近戎狄,为周的东北边区。宋,首封者为商纣王之庶兄微子启,以商丘为都成,统治商的部分遗民。

周朝起源陕西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二、宗法制

西周实行王位世袭制。宗法制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就周王室来说,周王为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诸侯为大宗,侯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封地内,卿大夫为大宗,职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为士。西周森严的等级,由此形成。

周王被视为天子元子,受天之命以君临人间,所以称“天子”。这是“君权神授”的概念。周朝确立的王位继承和权利财产分配制度,为后世许多朝代所袭用。由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我国社会影响深远。

商和西周的土地制度,商朝和西周分别采取了什么制度(1)

西周宗法制示意图

三、井田制

周朝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有,不得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周王缴纳一定的贡赋。

周朝的土地由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里有监工田畯等,负责监视奴隶劳动。那时候耕地阡陌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井田制是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商和西周的土地制度,商朝和西周分别采取了什么制度(2)

牛耕图像石拓片局部

公元前771年,申候联合犬戎,举兵攻周,*周幽王于骊山(今陕西临潼东南)下,掳走褒姒,把都城丰、镐抢劫一空。诸侯们和申候拥立宜臼继位,这就是周平王,并迁都洛阳。至此,西周灭亡,东周建立。

商和西周的土地制度,商朝和西周分别采取了什么制度(3)

毛公鼎

西周的三大制度稳固了王朝的统治秩序,经济得以稳定发展。西周时期,农业有进一步的发展,青铜制造业和制陶业、纺织业都有所发展。西周有些青铜器的铭文,记载着封建贵族赏赐、赠送、交换、赔偿土地、奴隶或者其他财物的情况,也有记载战争的。这些铭文从不同程度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一些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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