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从2008年建立了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制度
补助速度逐年提高,今年继续上涨
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
的散居“三无老人”、“五保老人”
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300元
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
且在市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
年满70周岁且在市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
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00元
年满80周岁的空巢老人
由政府部分购买服务,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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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领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标准
80-89岁,每人每月50元(全年600元)
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全年1200元)
≥100岁,每人每月300元(全年3600元)
年底50%以上养老院提供医疗服务

3月22日,民政部、公安部等决定
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
50%以上的养老院
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
内容提出
力争到2020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服务设施和站点拟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面积拟不低于800平方米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可通过新建
等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面积拟不低于600平方米
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拟不低于400平方米
老人“日托所”正逐步建成落实

昆明市正切实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计划以每年城市社区新增60个
农村社区新增20个的速度推动建设
力争到2020年
实现每个城市社区都建成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农村社区,相关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每个居家养老中心每年拟补助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