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何颖晗
近年来,航空公司超售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日,吉祥航空上海至深圳的HO1111航班因超售致多人无法登机。最终航空公司对于当天因为超售而误机的乘客,给予每人800元的赔偿。
什么是超售?根据民航局官网给出的解释,超售是指超过航班最大允许座位数的销售行为。
一些旅客购票后不去机场乘机或不能去机场乘机,这些空着的座位就浪费了。这样不仅给航空公司造成空座损失,也使需要乘机的旅客买不到客票,不能成行。为弥补因部分旅客临时取消乘机计划而造成的航班座位虚耗,满足更多旅客出行需求,航空公司有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适当超售,超售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航空公司在超售时应对旅客履行告知义务,并应保证为旅客妥善安排后续航程。
而针对超售,目前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仅有民航局运输司于2014年发布的《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2015年开始实施。
《规范》中有明确,承运人应将航班座位超定、超售实施办法在承运人网站、售票场所及办理乘机手续柜台等处予以公告。在航班超售的情况下,承运人在使用优先乘机规则之前,应寻找放弃登机的自愿者。除自愿者外,其他被拒绝登机的旅客即使接受了补偿,仍属于非自愿被拒绝登机。
那么遇到超售,旅客只能“认栽”吗?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认为,针对超售,航空公司一般会在格式合同里体现相关内容,乘客购票时应当细心留意。赔偿金额基本为票面价值加其他的适当补偿,至于乘客的其他损失,作为航空公司会认为是预期外的损失,如订的酒店或工作安排等,这些一般不会予以赔偿。
从乘客的角度来说,可以向民航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发生多数乘客有票未能乘坐的情况,可能是该航空公司在预售机票的时候,对可能不来的乘客的预设值偏大或预测错误,这个过错明显在航空公司,该航空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周铭介绍,目前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部分国外的航空公司会高一些,在中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赔偿进行强制性规定。
周铭认为,航空公司不应只以收益为主,应提供对乘客的服务水平。同时有关部门应早日规范并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超售现象是航空公司普遍的问题,发生超售,航空公司应及时通知乘客,给予最近时间及便利的改签服务,应以乘客至上的服务精神妥善沟通解决,以期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提高航空公司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