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参展中国智博会)
2020年8月,我带上刚出生三个月的“业主我当家”参展了“中国智博会”。组委会给我们分配了500平方米的云展台。展会期间,受到了人民网、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的跟踪报道。
其中人民网的标题是:小程序大有作为。
我们开发团队也深受鼓舞,信心十足,认为小程序终于可以帮助老百姓破解业主发动难、业主投票难、投票通过难等民生难题。
可自小程序登上新闻媒体后,我和我的小程序再次卷入了漩涡,发生了一些令人不太渝快的事,再次印证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那句话。
(小程序在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
小程序在中国智博会展出后,有记者追问:小程序是否会得到住建部门的积极推广?
我在没有征求相关领导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了回答,可能揭了相关部门的伤疤。加之又遇到物业监督处领导发生变更,好像新上任的领导并不怎么欣赏我的小程序。
当时住建部门也正在规划建设几千万的“智慧住建”大平台,也许主管部门对物业小区业主投票的复杂度了解不够,导致面对用户体验要求高和应用场景复杂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仅仅是“智慧住建”的一个看不起眼的芝麻小模块,几乎没有预算。
后来“智慧住建”中标方,也曾邀请我们公司讨论过合作的可能性,但最后因为三点分歧没有达成共识:1.要求按照国产化架构部署开发;2.集成商不提供合作开发经费;3.住建委作为政府部门不允许收费。
(“业主我当家”小程序首页界面)
其中第一点对我们就有重大的挑战,导致我们成熟的先进架构和代码不能沿用,我们的历史积累付之东流,发挥不了正能量,软件需要推倒了重新来开发。第二点和第三点让我们的商业逻辑出现左手搏右手的纠结现象。
后来经过*层面痛苦地决策,我们选择自己独立推广。
有人对我们*的决策感到不解,认为与相关部门合作,前途应该一片光明。事实上,这个合作机会点不是我们直接对接相关部门,而是通过中间集成商。法律规定了相关部门提供的电子投票平台不能向物业小区或业主收费,集成商也不向我们提供软件开发合作经费,我们不可能承担这个冤大头,这个免费的商业逻辑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伪命题。
其实,我们*层也认为,我们开发的小程序,法律上并没有被禁止使用,即使因相关部门不够了解或不欣赏,甚至谣言说我们被打压现象,但我坚信:《民法典》实施后,小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在全国都是热点和刚需,在全国应该有一片蓝海市场。
没有选择与相关部门合作,后来也被谣言说中了,证实我们的小程序确实受到了政策歧视和不公平待遇。重庆相关部门出台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文件中就有一条:
采用业主决策信息系统投票的,应事先告知业主所采用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发建设的业主决策信息系统作为投票平台,并告知操作方法,确保业主按要求正确进行投票。
经过我们法务部门的评估,认为这个文件只是一个示范文本,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存在不可诉的风险,小区筹备组也可修改这个示范文本,建议我们可以向当地营商环境办公室举报投诉,要求文件作出修订或撤回。
(我在接待小区业委会)
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有人早就选择泄气了。可是,我并没有被这场变故吓倒。
这个示范文本出台后,物业监督部门个别经办人的解释理由是:第三方电子投票平台,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存在业主隐私信息安全被泄露的风险。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主观臆测,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和运维的平台,按理说也存在类似的风险。我按照公司法务部门的建议,也要求我们的合作客户: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与我们签订《业主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来规避法律风险。
在这场博弈中,我们选择了走有偿服务的路线,解决个性化服务,与相关部门的免费服务相互补充。其中有偿服务是否有小区愿意买单,就考验着我们小程序的核心竞争力了。
一方面我亲自主持小程序的优化改进,特别是用户体验,基于响应速度和成本控制等因素,我很快就掌握了小程序node.js的开发技巧,亲自接手前台和后台的整体开发优化工作。
我站在用户角度,亲自带头使用,发现凡是水土不服的地方,我们立即优化整改。我也是一名物业小区的业委会副主任,既懂业主大会流程,又懂技术开发路线,只要场景符合全国小区主流需求,技术上又能实现,我就牵头分分钟搞定。
截至目前,小程序很多功能点我已主持自我迭代了3-5遍,实现不断自我颠覆,先后发布了2600多个小程序版本,后台大数据智能算法代码超过了3.2万行,在反复试错中发现真爱与刚需。
与此同时,针对个别街道办事处在给小区业委会出具指导意见函、联席会议纪要、整改通知书等红头文件时出现底线“越界”时,我按照相关流程,先给他们发去风险提醒函,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
如果没有收到回应,立即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其中重庆市巴南区就有一个街道的违规线索,被我们举报到国家反垄断局,被作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在全国曝光,其做法被监管部门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