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展开讲过市场上四季恒在的水果——对,我说的是苹果。而有些水果,一过时令就难觅踪影,就比如今天的主角枇杷。
它不仅时令性强,曾经地域性也很强:在长江以南的半个中国,是人们熟悉的春季鲜果,但到了北方,很多朋友只见过“川贝枇杷膏”。
4月,正是枇杷熟灿之际
枇杷琵琶,难舍难分
一天,明代画家沈周收到友人送的枇杷,礼单上却写着“琵琶”。他知道是笔误,便回信打趣道:“谢谢您送我‘琵琶’,虽然听不到美妙乐曲,但吃起来不错。白居易曾为琵琶赋诗落泪,王昭君远嫁塞上时,用琵琶抒发怨恨,原来是因为想吃一口枇杷啊!”
这是清初文人记载的逸闻,真实性咱不讨论,但水果枇杷和乐器琵琶的关系,确实剪不断、理还乱。琵琶本是先秦时期游牧民族的乐器,以弹拨方式演奏。用手指向前推弦叫作“批”,向后拨弦叫“把”,所以人家最初名叫“批把”,被讹写为“枇杷”,最后才改名为“琵琶”。
你别说,还真别说,真有几分神似呢
那究竟是水果枇杷长得像乐器而得名,还是乐器像水果才得名呢?学者们众说纷纭,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