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业是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农村农户来说除了种地之外,小型的养殖场门槛是最低的了。要知道在农村种植其它的经济性作物农业技术性强,技术水平高。例如大棚水果、大棚蔬菜等。而为了给予全国6700万养殖场户一个良好的养殖环境,建立更健全的现代畜禽养殖体系。新《畜牧法》自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并在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可以新的《畜牧法》利好所有的农村养殖户。
那新修订的《畜牧法》有哪些新规是利好养殖户的呢?笔者给大家整理了下一共有七条新规利好所有养殖户。农民朋友认真阅读,觉得有用可以转发给身边搞养殖的朋友。
第一、养殖场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得以没有这两个手续为由,胡乱拆除农村养殖场。也就是说以后农民在农村搞养殖的时候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而且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当然永久基本农田是除外。
还有一点就是不得随意拆除养殖场,大家都知道,养殖场养殖的牲畜多了,粪便和污水是很容易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因此在以前胡乱拆除农村养殖场的现象尤为严重。而新的《畜牧法》就明确规定,农村养殖场一旦建立,就不得随意拆除。
第二、鼓励农村开始家庭农场、适当扩大养殖规模,应保障养殖的合理用地需求。
第三、不得随意禁养和扩大禁区,必须要搬迁的情况下,对划入禁养区的合法养殖场,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前些年因为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各地政府也是出台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条例。
这对农村养殖户影响极大,因为很多地区对农村的养殖业都是一刀切,称农村不规范的养殖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禁养令随之出台。而新的《畜牧法》明确规定,各地不得随意禁养和扩大禁区,就算有必要搬迁养殖场的,也需要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保障农村养殖户的合法利益。
第四、鼓励农民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设养殖场。农民朋友都知道,农村大部分的四荒地都是处于闲置的一个状态。而现在为了盘活这些四荒地,更加鼓励农村农户在四荒地上开展养殖业。
第五、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上限。搞养殖的农民朋友都知道,以前的畜牧法对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上限规定是15亩的,而现在新出来的《畜牧法》取消了15亩的上限。
第六、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保护农村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强行清退
第七、对5000头以下的小型养殖场,只需要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评估备案,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所谓环评手续是指环境评估,农村养殖户是否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而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一般办理评估备案是去规资、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办理。而新畜牧法的出台对于一些小的养殖户来说,这个步骤就省了,可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2023年3月1号实施的新《畜牧法》新规怎么看呢?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