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畜牧业,建设养殖场,必须要弄清楚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问题,因为养殖场的标准涉及到农业设施用地、禁养区的划分、环保手续的办理以及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申报争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在农业设施用地方面,规模畜禽养殖场才可以按照土地方面的规定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手续,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具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格控制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过批准,且落实年度“进出平衡”。
在环保手续方面,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需要办理环保手续,而且根据规模大小分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评报告两类。以河南省为例,年出栏生猪500头-4999头的养殖场需要通过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网站,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取得备案号即可,不需要缴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需要通过专业公司办理环评报告,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10万元左右,根据畜禽种类和规模大小同)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其它种类畜禽也同样需要办理,具体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30只鸭折算成1头猪,15只鹅折算成1头猪,5只羊折算成1头猪。如就蛋鸡场来说,通过30只蛋鸡1头猪来折算,存栏15万只以上的需要办理环评报告,以下的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
在禁养区划分方面,禁养区只能发展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严禁建设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
在国家财政补贴类项目申报方面,往往只有规模以上的养殖场户才能申报。散养户一般只能享受普惠类项目,如能繁母猪补贴和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等,大部分的项目如畜禽标准化建设项目等无法享受。
弄懂了规模养殖标准划分的意义, 下面具体 讲讲标准的划分问题。以河南省为例,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标准分备案标准、规模标准和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标准三大类。
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5月22日印发的《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河南省畜禽养殖场的备案标准为:生猪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羊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存栏1000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每个小区内养殖户为5户以上。只有在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备案后,才能取得畜禽养殖代码证。
根据原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要求,目前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蛋鸡存栏10000羽以上(含10000羽)、肉鸡年出栏50000羽以上(含50000羽)、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含1000只)。其它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以及猪当量进行换算。
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直连直系统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指按设计规模来说,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的养殖场。不能混淆了。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第四章中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将畜禽养殖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畜禽养殖户的防疫条件、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也就是说,新的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可能要出台全国统一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以前,暂按原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