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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搞养殖的,这么多年来一直有点小庆幸,就是养殖行业没人管,“婆婆”少,不像其它行业,各种部门监管,各种手续,各种证照。不过这两年情况变了,就单单环保一项就让我们很头疼。粪污处理好不污染环境这个道理咱们懂,也会认真做,那么养殖场需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呢?这要分情况来看。
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去年联合发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9] 872 号):年出栏量5000 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对年出栏量5000 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环评审批部门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此外,文件表示,符合法规的粪污还田不属于排放污染物。对规模以下生猪养殖项目和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上生猪养殖项目,不得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取得总量指标。
文件虽然没有提到养鸡场,但是咱们能从中读出一些信息,首先是污染当量问题,对于污染源来说,鸡和猪是有关联的,是可以换算的,在GB 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2.2中规定:30只蛋鸡折算1头猪,年出栏5000头猪相当于2200头的育肥规模,另外还需要200头母猪,也就是说日常存栏2200头,按一头猪污染当量为30只蛋鸡来算,也就是说小于66000只蛋鸡存栏的养鸡场,都应该在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之列。
第二个信息就是,按照换算,规模大于66000只的养鸡场办理环评审批时不需进行评估,可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最后一个信息就是粪污还田不算排污,养殖场没有排污口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能。
当然用猪鸡污染当量换算得出的这些结论只是理论上的,这次的文件没提养鸡场,不过,有了这个文件,还有这些数据,养鸡场的环保问题起码在法理上已经有依据了,假设发生环保问题,就看您能否完美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当然咱们还是期盼着能有一份专门针对养鸡的文件,这样白纸黑字、红头文件,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咱的主业是养鸡,精力有限,耽误不起时间去进行复议、诉讼等繁杂程序。
说到底还是怪咱们养鸡人,非把养鸡行业发展的这么健康有序,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鸡蛋的需求,假设鸡蛋也像猪肉那样贵了,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想必专门针对养鸡的优惠文件也会立马出台。说归说,咱还是盼着蛋鸡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播雨”原创文章)#蛋鸡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