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区划沿革
1953年12月,西北行政委员会农林局曾拟订《西北农业区划初步意见》(草稿),包括陕西农业区划。1954年西北大区撤销,此项区划未能实施。1955年2月,陕西省农业厅制订《陕西省1955年农业增产技术指导试行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全省农业分区的增产措施。《方案》根据本省各地特点,将全省划分为7个农业区:即长城沿线风沙区,陕北丘陵区,渭北高原区,关中平原区,汉中盆地区,巴山山区等。这个方案颁发后,渭南、宝鸡、商洛、汉中等地区的专员公署和31个县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本专、县内进行了农业区划,制订了专、县的农业分区及各农业区的增产措施,实行分区分类指导。
1957年3月,在执行中央《关于调查研究和拟制晋、冀、鲁、豫、陕五省农业经济发展规划的方案》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农业部派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来陕,协助进行陕西农业发展规划。4月,成立陕西农业经济规划7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5月,各专区和重点县相继成立规划办公室。这次调查、制订规划,是一次大规模的活动。省上和各地区派赴工作人员共750多人,分别到靖边、绥德、榆林、延安、富县、临潼、蒲城、岐山、彬县、山阳、柞水、汉阴、紫阳、南郑、洋县、略阳等16个重点县和31个重点乡、77个重点社,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典型调查、摸底与规划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8月制订了《陕西省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年规划》,并报经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定案。1958年,在浮夸风的冲击下,规划多次变更,未能见诸实施。
1962年,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农业经济研究所以县为单位,草拟了《陕西省农业区划的初步意见(草案)》,按照气候条件和熟制将全省划分为7个农业区,即:长城沿线风沙一年一熟糜谷区,延绥丘陵一年一熟或三年四熟谷糜、小麦区,渭北高原三年四熟或两年三熟小麦区,关中平原二年三熟或一年两熟小麦区,泾惠灌区二年三熟棉、粮区,汉中盆地一年二熟稻米区,陕南山区二年三熟或一年两熟玉米区。1964年在此基础上,提出将全省划分为8个大区和19个副区,即: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农、牧区,陕北丘陵水土保持糜谷区,子午岭黄龙山封山育林农、牧区,渭北高原小麦、油菜、杂粮区,关中平原粮、棉区,秦岭山地林、园、农区,汉水河谷水稻、油菜区,巴山特产、林、牧、农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些意见未得到实施,整个农业区划工作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农业区划工作。1979年,陕西省农业经济研究所根据以往各种农业区划方案,进行实际考察,于1980年经过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讨论,制订了《陕西省简明综合农业区划(草案)》,将全省由原7个农业区调整为9个农业区,即;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农、牧、林区,陕北丘陵水土保持牧、林区,黄龙山子午岭林、牧区,渭北高原粮、油区,关中平原粮、棉、油区,秦岭关山林、牧区,汉中盆地粮、油区,秦巴浅山丘陵亚热带经济林、粮、牧区,巴山林、牧、特产区。
1981年以后,有关单位相继进行了烟草、棉花等单项作物的区划。
1983年,陕西省农牧厅农牧业区划办公室组织进行全省种植业资源调查与区划研究工作,并从农业科学研究单位及农业院校聘请了36位农业专家、教授,对全省101个县(市、区)、259个乡(镇)进行实地考察,收集了1980—1984年2717个乡(镇),共13.6万余份农业生产统计资料,编写了《陕西省种植业资源与区划》。同年,又组织调查编写了《陕西省畜牧业资源与区划》。1985年12月,陕西省农牧业区划办公室在陕西省种植业资源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将全省的种植业经济划分为9个一级区和24个二级区(亚区);同时,在陕西省畜牧业资源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将全省的畜牧业经济划分为5个一级区和2个二级区(亚区)。
全省种植业区划及畜牧业区划从1983年3月开始,到1985年12月同时结束,历时两年零9个月。
(二)农业区划机构
1.省级机构
1979年7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会议。10月成立了陕西省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设立了办事机构陕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由省委*李尔重兼主任委员,姜一、吕剑人、白纪年、余峥、张振西、王朗超任副主任委员。1981年7月成立陕西省农业区划研究所,与陕西省农林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事业编制15人。1982年4月,陕西省农业局成立农牧业区划办公室。1984年7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陕西省农牧业区划办公室,归属陕西省农牧厅领导,业务上受农牧渔业部农业区划办公室和陕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资源调查和农牧业区划工作,对地、市、县农牧局进行对口业务指导,开展县级农牧业区划,组织技术培训,交流经验,检查验收区划成果,开展评奖活动,组织调查研究省级种植业和畜牧业资源调查、区划及农作物生态区划。
2.地、市、县级机构
1982年以前,地、市、县级仅有20个农(牧)业局设农牧业区划机构。从1982年初开始,全省10个地(市)陆续设立了农牧业区划机构,并有44个县(市)农牧局成立了种植业和畜牧业区划小组。
1984年2月,陕西省农牧厅在户县召开了全省农牧业区划会议,总结交流了农牧业区划工作经验。会后有5个地、市农牧局专门召开了农牧业区划会议。到1984年底,全省有3个地、市农牧局正式成立了农牧业区划办公室,7个农牧局设立了种植业和畜牧业区划领导小组或成果审查验收小组。需要开展农牧业区划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种植业和畜牧业区划组。截止1985年,全省各地、市、县全部建立了农牧业区划机构,参加农牧业区划工作的干部和科技人员共有3848人,其中:种植业2500人(科技人员1200多人),畜牧业1348人,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农牧业区划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