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幸遭遇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报销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详细办理步骤看这里!
第一步:工伤备案
发生工伤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参保区域所在的工伤科进行备案。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的有效证明,非本人申请的,还需提供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的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向乐清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仲裁);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特别说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劳动能力及相关事项鉴定确认表;
2、工伤认定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
5、医疗期间的所有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各类报告单(片)原件,病退鉴定的还需要提供加盖医院校对章的所有住院病历;
6、病退鉴定人员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
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一般在60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工伤报销待遇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书;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相关医疗救治材料;
5、劳动鉴定结论书;
6、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交)
备注:交通事故,则需另外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肇事者和受伤者之间的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