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公家名义或利用公职公务,谋取个人私利,叫做 “假公济私”。
《后汉书•陈宠传》作“因公行私”,陈宠在给汉章帝的奏疏中用过这句话。陈宠当时任尚书,为了建议革除苛法 酷刑,上了这个奏疏。它说: “……往者断狱严明,所以威惩奸慝【tète】,奸慝既平,必宜济之以宽。……而断狱者急于篣〔péng〕格酷烈之痛,执宪者烦于诋欺放滥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纵威福。……宜荡涤苛烦之法,以济群生。……”
同是《后汉书•李固传》作“因公假私”,这是梁冀诬陷李固的话,顺帝、冲帝时,李固、梁冀同为朝中大臣,冲帝死后,在拥立继位者的问题上,两人产生矛盾,大将军梁冀仗着他妹妹梁太后的关系,权大势强,李固被免职,又被诬而死。诬陷之词是: “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
《元曲选•陈州粜〔tiào〕米》第一折有“假公济私” 一语。—“这是朝廷救民的德意,他假公济私,我怎肯和他干罢了!”
这个成语,现在一般多作“假公济私”。前两种说法 (“因公行私”和“因公假私”)反倒不常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