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全市将推出共4471套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即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和网上看房。本轮公租房将于8月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1.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31个,总套数为4471套,房源详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2. 分配对象:
2022年6月10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3.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 注: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
(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属孤寡老人家庭;
(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离婚妇女;
(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
(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3)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14)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
(15)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及其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6)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属于参加隔离酒店工作的在职人员。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广州市2010年公租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注: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 分配对象可在31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4. 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5.网上看房:
从5月23日起,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在建项目城隽玥府及部分零散房源不提供VR看房),其中,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城投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城壹宜居平台、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
■温馨提示
●(一)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如获配租后放弃配租的,将按规定自弃租次月起重新轮候或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具体详见《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相关内容。
●(二)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或致电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电话:020—83842516)咨询。
【南方日报记者】郎慧
【作者】 郎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