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入院人数和诊疗人次的快速上升,医疗废弃物产生量呈逐年增长态势。有统计表明,2010年,我国的医疗废物为134.97万吨,而到2018年,保守估计,也将超过200万吨。
“现在,医疗废物是按秒产生的,但医疗废物的垃圾清运仍然是‘2天一次’。”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副校长陈义汉今年提交提案,呼吁修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早日实现医疗废物处置无缝覆盖。
所谓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混入生活垃圾,就会引发传染病等健康安全隐患。
但是,由于我国在医废管理技术、硬件设施、条例规定等方面滞后于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医废在回收处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陈义汉说,现行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已实施15年。其中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这些年,在很多地方,社区护理站点、民营诊所等机构数量剧增。加上一次性医用耗材、一次性尿布床单的普遍使用,而城市医疗点暂时存放医疗废弃物的面积有限,每周2次的“医废”运送频率,实在已经解决不了医疗机构的“医废”处置难题。
即便在上海,几乎所有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处理运营都很紧张。
“医疗废物若不能及时清运,有的医疗废弃物很可能被一些机构转手,加工成垃圾桶、编织袋,甚至流入玩具加工行业,那就会危害儿童健康。”陈义汉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办医机构增加,监管力量薄弱,医疗废物监管难度持续增加。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9.8万个,同比增加8291个。
从调研来看,由于一些医疗机构管理不尽完善,没有专门的医废处置部门和人员,一般由后勤部门管理医院废弃物。有的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严格消毒处理医废,或聘请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临时工专职或者兼职负责处理医疗废弃物。为了节省开支,还有一些医疗机构会把医废当做生活垃圾处理,两者混杂在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
陈义汉呼吁,应将修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纳入议事日程。建议环保部门启动对城乡医疗机构和医废数量的普查,建立城乡医废基础数据库,按需调整和增加“医废”运送频率。同时,应设立“医废”紧急回收热线电话,满足临时急需。
他还建议,在加快医疗废弃物处理措施和处理标准政策制定,加大强制实施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环卫、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和统筹配合,实现医疗废物从产生到集中处置全链条监督。三部门可借助技术的力量,充分运用“互联网 医疗废物”等新型处理模式,建立联动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作者:樊丽萍
编辑:樊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