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一男子微信群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
2018年5月29日下午14时左右,临西县公安局发现临西部分微信群中在大量转发一个小视频。视频中一个男子说在临西赵庄有人偷孩子,并声称孩子是让人抢走的,同时,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现场有两名民警,临西县公安局立即对此事开展全面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发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11时许,办案民警了解报警当事人同其丈夫因婚姻纠纷,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发生纠纷。
下午16时许,临西县公安局找到视频拍摄者李某(男,37岁,临西县王铎寺村人)。经对其询问,李某承认视频系本人拍摄并将其发布到临西一个出租车司机群中,同时承认该视频内容系其听路人描述后,直接拍摄上传。 目前,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临西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沙河市局快速处理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日前,沙河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快速处理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嫌疑人王某强、刘某鸽被行政拘留。
5月29日上午,一则“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公园有人抢孩子”的虚假信息在百度贴吧沙河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发酵,给沙河市广大群众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慌。由于该事件的真实情况系婚姻纠纷引发,但信息发布者断章取义散布谣言一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沙河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沙河市桥东派出所、网安大队查明案情依法对此严肃处理。
民警通过多方努力查明,最先发布该虚假信息的是王某强(男,29岁,沙河市人,时任“沙河吧”管理员)、刘某鸽(女,32岁,沙河市人,“58同镇-桥东街道站”负责人)。民警迅速将二人传唤到案。经了解:王某强未经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实性随意在“沙河吧”发布了5月29日上午孩子被抢的虚假消息;另一名发布者刘某鸽也未经核实将孩子被抢的虚假消息在“58同镇·同镇头条”发布。该信息多次被转发、发酵,并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王某强、刘某鸽因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被行政拘留。
提醒
邢台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网传谣言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牛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