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东路的雷米洋行
1861年,法兰西第二帝国又以开辟沪法之间航线需租地造屋为由,租得了小东门外37亩土地。1899年6月,法租界再次扩张,总面积增加到2135亩。
除了各国单独设立的租界外,为了满足越来越多列强加入蚕食清政府行列的需要,公共租界也开始成型,以此来满足那些西方人在中国“落地生根”的需求。
1854年,英美法三国租界联合成立了“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以维护其“权利”。不过在1862年的时候,法国退出了,依然只保留自己的“法租界”。次年,英美正式联合成立上海公共租界。
至此,上海实际上广义上的租界只有“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假如你们看到有民国上海背景的影视剧出现什么“德租界”、“美租界”什么的,那百分百是编剧扯淡。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与大清签订条约,公共租界所包含的国家也越来越多,这一点从所谓的工部局旗帜上可见一斑——上面印着奥匈帝国、丹麦、法兰西共和国、意大利王国、荷兰、瑞典和挪威联合王国、葡萄牙王国、俄罗斯帝国、西班牙王国、英国及美国的国旗。
公共租界实际上就是英美等国强行在上海开辟的“自留地”,由他们自己建立的“工部局”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这一租界在开埠前后的三十年间,凭借软硬兼施、外弛内张、纵横阖捭的手段,以各种租界中的“老大”自居,扩张其势力,发展成为上海城市中居支配地位的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旧址
公共租界在行政管理的结构上,根据“工部局”所订章程,实行董事会、工部局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三足鼎立的局面。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英美等国领事馆总领事任命的董事10人组成。工部局是实际上的行政机构,由总董分别委任英美等国董事各1人及华人董事2人组成。董事会和工部局下设若干个局、处、委员会等,直接管理租界内各项事务。
公共租界当局最臭名昭著的,还是“巡捕房”这一作为武力镇压的机构。
从1901年至1936年,“巡捕房”对租界治安起着实际的独霸作用。“租界章程”把刑事司法权和治安权控制在外国人手里。他们滥用权力,镇压人民,“华人非先向包探报告不得捕送华官”。诸如因支持抗日救亡运动而被日本特务暗*的、被“中统”绑票而被撕票的等等许多奇冤大案,“均为捕房根据章程所束缚,无法制裁”。
公共租界还设有“工部局警务处”,下辖印捕房、华捕房和安南巡捕房。英国工部局警务处总巡官甘斯脱等还组成了“司法捕房”,独霸了租界的司法大权。租界虽设有中国警员300余人,但中国警员实际无权执行逮捕,反受工部局巡捕房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