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共七章50条。就在该法实施的第二天,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就打掉了一个贩卖电话卡团伙。
12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获悉,此次贩卖电话卡团伙中,有两人系某营业厅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年终冲业绩为由,为他人有偿办理电话卡,随后将电话卡卖给某些指定人员使用。目前,成都锦江公安已经对该团伙成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网上找的兼职
工资日结,办3张电话卡“赚”了300元
11月21日,成都一无业青年鲁某在网络社交平台看见一条招聘兼职广告,正缺钱的他马上评论:“有每日结算工资的工作吗?”随后,一个昵称为“成都兼职岗位日结”的账号私信他说:“通讯营业厅冲业绩,需要新用户办理电话卡,工资日结。”于是鲁某就给对方发送了联系方式,对方说会安排专人当面给他办卡,但办完后要回收电话卡另作他用,报酬现办现结。鲁某急缺钱用,心想电话卡给谁用都行,表示同意以自己名义办理3张电话卡给对方。
第二天中午,鲁某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达约定的地点,只见一名脖子上挂着工作牌的男子拿着读卡器走了过来,该男子自称是某运营商专门负责办电话卡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用鲁某的身份实名认证办理了三张电话卡,办好之后鲁某将电话卡交给工作人员,并当场收到300元酬劳。
12月1日晚,成都锦江公安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根据线索,发现一男子一次性办理多个手机电话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经查,该电话卡开卡人为鲁某,疑似贩卖电话卡。12月2日晚上8时许,办案民警将涉嫌贩卖电话卡的嫌疑人鲁某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鲁某
经审查,鲁某交待,该卡由某运营商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办理后将其电话卡收走。随后,民警确认了当时给鲁某办理电话卡的两名嫌疑人身份,系某运营商营业厅的员工。
经审讯,嫌疑人肖某和曾某都负责办理电话卡业务。肖某告诉曾某,可以通过帮别人办卡顺便完成两人这个月的办卡任务,办卡之后并非开卡人本人使用,而是交给指定的人。曾某办好电话卡后回到营业厅,第二天再把办好的卡寄往同事肖某提供的收货地址。两人违法办理了20余张电话卡,通过网络多个渠道贩卖获利。
12月3日,成都锦江公安依法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鲁某、肖某、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也是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后打击的第一例电诈案件。
注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电话卡
此案中,鲁某、肖某和曾某贩卖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另外,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实习记者 闫晓峰
图据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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