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潮:在粘腻腻的餐厅数步子
交谊舞刚出现时,我还在医学院当学生。
院团委贴出周末舞会的那个下午,哇哦——宿舍楼里一片混乱,女生们像打了鸡血似的,你喊我叫吵翻了天。我们互相搂抱着数一二三,这屋那屋的借衣服鞋子口红香水,讨论着哪个师哥师弟比较帅,研究谁和谁是天仙配。特别好笑的是我们宿舍的老二端着脸盆去洗脸,一路“嘭恰恰嘭恰恰……我转”,一转身撞翻了学姐的饭碗,洒了一裤腿的玉米糊糊。
太欢乐了。要知道我们以前除了看电影,哪有什么娱乐活动啊。
当晚,七点不到,女生们倏地一下全不见了。
当时,我正躲在蚊帐里描眉,心里盘算着我那几件旧衣服怎么搭配能稍微风情一点,突然间就没了声音。我下地环顾四周,发现老大的红毛衣和老四的高跟鞋都在,就不客气地全招呼在身上。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大餐厅。那真是令人心跳的场面啊!餐厅里灯光通明,音乐声震耳欲聋,再加上几百只荷尔蒙过剩的年轻动物,场面似乎丢个火柴就能着。场子里显然女多男少,中间有三对在跳,一对不认识,另两对是学校的教授带着夫人,优美地得意地旋转着。
院团委和学生会的人再三动员大家下场,女生们嘻嘻哈哈你推我我推你,男生们只偷眼朝女生看,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平时男女生互相都不怎么说话,这会儿要拉着手还搂着腰,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宿舍的老大拉着老四下场了,俩女生脸红红的舞步凌乱,带了个好头。学生会和团委的都纷纷找了伴下场,男生找女生,女生还是找女生。我伸头看得正起劲,蓦然发现学生会主席矗立在我面前,还风度翩翩地伸着手。
我手冰凉腿颤抖,没想到主席比我手更凉腿更抖。我们面对面拉了手搭了腰,我才说出“我不会哦”,他强颜欢笑说:“我也不会,咱们数着走。”
我俩一高一矮咬合在一起, 嘴里机械地数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就像一般人的初夜都不会太美好一样,我的初舞既难受又难看。老四的高跟鞋有点大,餐厅的地又很油腻,走一步脚底粘一下,我苗条的身段便十分蹒跚。偶尔偷看对方,发现他比我好不到哪去,嘴唇颤抖着出了一头大汗。
许多年后,老四来广州看我,说起那次舞会,她说后续故事是我收到舞伴的求爱信,里面说“最爱你那一低头的温柔”。老四说:“不是一低头是从头到尾没抬头,因为她偷穿了我的鞋,老掉。”
“造谣!有这事吗?”大家笑,一致同意当年我的舞姿的确是“不大好看”。
迷乱:舞厅不是好人去的地方
工作后,第一次被领导找去谈话,是因为跳舞。领导说你是团员,不要老去社会上的舞厅玩,影响不好。
我曾一周参加过八场舞会——周日除了夜场还有日场。二十多年后我才敢承认当时我迷恋跳舞,迷恋舞会的气氛,当《友谊地久天长》的旋律一起,我的脚便像《飘》的女主角思嘉丽一样不受控制,“嘭恰恰,嘭恰恰”,心也欢乐得抖动欢舞。因为这种迷恋,基本上谁的邀约我都不拒,一下班就呼朋唤友去跳舞。
以前的舞厅,都是容纳几百人的大场地,四周拉上彩灯,矮台上请来乐队,就成了。如果地面是水磨石的,房顶再有个大彩球,中场放迪斯科的时候彩球旋转带来一地流光溢彩,那就堪称豪华舞厅了。当然,角落里少不了卖汽水的小档,跳舞是出汗的体力活。
如果请客的朋友够大方,进场就每人发一瓶汽水,那么有人邀请我跳舞时,还得找人帮我拿瓶子。假如玩得太嗨所有人都下了场,便可看到好多女青年的背后有个汽水瓶子,那是男青年的手拿着的,跳舞时放女伴背后。
最难忘中场休息时放迪斯科的情景。当时流行一种叫“24 步”的集体舞,前进后退向左向右有固定的舞步,全场一齐跳,齐刷刷地共进退同摇摆,特别好看,很振奋,伴着铿锵有力的节奏跳得我们热血沸腾。我们几个熟练的有幸在前边领舞,很酷的,后来干啥事都没那么帅过。
那时并不知道后来有个靠陪跳舞就能赚钱的行业,有人请跳舞大家就一哄而上,无非是买票买汽水,并没太多钱——说到这儿我得解释下当时的社会风气,应该说很健康,跳舞的都是一群群青年男女,即使有中年人,也还没出现后来的比如婚外私会、金钱交易之种种怪现象,但纵然如此,机关里的政工干部也还是觉得跳舞的青年不是好青年。
所以我就被谈话了。领导问我都跟什么人去跳舞的,我诚实地说:“都是党员。我可以写个名单。”
我错就错在太有领悟时尚的潜质,在当时物质贫乏“时装”这种词都很生疏的年代,竟不知从哪里淘到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大裙子,配上一件鸡心领黑毛衣,在昏暗的灯光下非常出众,成了传说中省直机关爱跳舞的“名女人”。
这个名可害惨我了。在我企图调动工作去出版社的时候,我们领导对那边领导只说了一句话“她就是爱跳舞”,就玩完了。这个歧视一直延续了很多年,评职称的时候,同年毕业的大学生都顺利通过了,偏到我就不行,没评上。
后来我们单位办舞会,我穿着朴素地去了。严肃的大会议室就算放了音乐还是怎么都欢乐不起来,大家表情严肃地坐着,像是开追悼会。新来的办公室主任早听说我爱跳舞会跳舞,拼命说服我下场活跃气氛,我沉重地说:“主任,我早就改邪归正不跳舞了。”
最后大领导抱了女支委,二领导抱了女人事,双双对对把地板踩得咚咚响,大家鼓掌都讪讪的,整场舞会冷清而失败,我的报复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又承认舞会是新生事物——各单位团委和工会都在组织,又指责跳舞的青年不是好青年,这么变态的悖论,谁都不以为怪。
轶事:舞厅的各色人等
我们单位有个毕业于师范学院艺术系的男青年,他在省直交谊舞比赛得了个二等奖,舞技属专业水准。闲了切磋舞艺时他喜欢找我当道具,这样我的舞艺便也突飞猛进,再去各个舞场混显然很有本钱。
越来越多的单位办舞会,尤其是过年过节时。主办单位怕冷场,就朋友搭朋友的请些会家子去捧场,这样我们一帮人渣就常穿着奇装异服描眉画眼的招摇过市,虽然车马费和消夜自理,我们却乐此不疲。有时候抹不开朋友面子,甚至赶场跑两三个地方,真不知何苦来哉。
这样就认识了很多文人墨客各界名流。
有一次大概是文化厅的舞会,我们一伙人去玩,本来就男多女少,却来了个文联的朋友邀请我们女士,说有北京的作家来交流,跳舞没女伴,请我们帮忙。当时那舞伴的模样我没留意,谈话内容却印象深刻:他说写了个小说叫《空中小姐》,我说那你认识很多空姐吧,他说,跟她们鬼混过。
几年后,我听说声名大噪的王朔是小说《空中小姐》的作者,赶紧打电话去问文联的朋友,当年跳舞的是不是他。朋友说是,不过现在人家红了,连他也不太认识,劝我别再提这事了。
我沮丧极了。在我平凡的青春里好不容易有这么个亮点,跟这么有名的人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还不让提,还能有更窝囊的事吗?
后来情况不妙起来,跳舞这锅粥里混进越来越多的老鼠屎,他们不为跳舞,干了些伤风败俗的事,连累到我们这些纯粹的运动加快乐派。有个已婚人士因跳舞后院着火,他老婆反侦察范围过大,把所有跟他跳过舞的女孩子列了个名单排查,这事影响到我,在单位的名声更臭了,除了爱玩爱打扮不学无术之外,又加上一条“有乱搞男女关系的嫌疑”。
其实,当时我只记得疯狂跳舞畅快淋漓,还真不记得舞伴都是谁和谁,更不惦记任何人的老公。
代价:舞会皇后的穷途末路
不只是我,我相信当年有一大批女孩子因为爱跳舞而坏了名声。可是天地良心,我们除了爱跳舞,真没干别的。
我们单位的宿舍晚上11 点准时锁门。回不了家时,我常常借住在女友那里,她叫李炜,是我们省直单位远近闻名的“跳舞皇后”。
李炜是出版社的美编,工作没几年就获了几个大奖,不用说是才华横溢了,偏她还漂亮新潮、个性率真,所以爱慕者众。她丈夫在北京工作,她独自住个小套房,每次舞会结束太晚,我都借宿她家。
我的夜不归宿和她的单身独居,都是受人诟病的原因,可惜我们涉世未深不懂人心险恶。我们快乐无忧地赶赴各种舞会,跟不同的朋友狂舞之后鸟兽散,然后我俩买了啤酒站在街边痛饮,喝完结伴回去睡觉。
我俩常常挤在一个小床上谈心到半夜。但即使这么贴心,我们也没谈过男人,更没谈过性。我们讨论从哪里能买到好看的衣服、谁能从广交会带回来长筒丝袜,顶多谈到谁跳舞搂得太近,谁有口臭,谁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李炜从来不惧流言蜚语,反而有意彰显个性。有一次她来单位找我,不巧遇到领导在。
领导涵养好,跟她搭讪,问:“你跟小青怎么认识的啊?”
李炜说:“玩。跳舞认识的。”
她穿着红色蝙蝠衫,戴一条别致的项链,邪恶的气场让领导的眼睛没处放。
现在的人无法理解,不但没露胸连脖子都露得有限的女人,怎么就邪恶了。可领导就是大窘,可能像鲁迅先生说的,由脖子想到乳房又想到性了吧,反正领导对她的评价很过分。
她的坏名声终于影响到婚姻。远在北京的丈夫提出离婚,理由是她作风不好。她被迫办了离婚手续,精神恍惚地回来上班,被路边倒下的电线杆砸到头部,离世了。
这么好的姐妹,我却没能参加她的追悼会。原因是我刚订了终身,未婚夫不允许我与这样的人有瓜葛。
我俩都迷了路,她进了天国,我跳进了婚姻的坟墓。我名声不好,太需要肯定了,在一次团委组织的郊游中,同行的他仅用一句话就打败了我,他说:“我觉得你不是坏女孩,不过爱玩而已。”我泪流满面,成了他的女朋友。结局是结了婚,又离了婚。
歌德说: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当改革开放的大门打开,青春期的女孩子们最先看到的是美,是可以张扬美的跳舞场,这有什么错呢?
然而承认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是哪一年?承认爱跳舞的也可能是好女孩,又是哪一年?我们的青春等不了,我们跑快了半步,用青春祭奠了成长,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
本期作者|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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