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高速前一定要提前检查车况,避免车辆“带病”上路,轻则耽误行程,重则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执勤民警快速救助一故障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月9日10时许,二支队民警驾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郑州段666公里西半幅处时,看到一辆黑色小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设置三角架警示标志,一女子在车旁焦急地打电话。民警迅速设置好警戒区,上前查看情况。
经询问得知,该车在出发前就有些异响,当时并不妨碍行驶,驾驶员准备办完事后再去维修厂检修,没想到行至此路段时异响声突然变大,不得已把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正咨询车辆售后时碰到了执勤民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得知其车还能行驶,考虑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原地等待救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就用警车将该车安全引导至收费站外,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在帮助该车检查故障的同时,结合事故案例给该车司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诉其当在高速上遇到车辆故障时,正确的做法是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后方150外设置警告标志牌,车上人员立即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民警依法对其车辆故障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一旦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当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处置原则,尽量避免二次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安全地带,并报警求助。
供稿 | 高速总队二支队 崔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