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启动以来,已经有近6万名车主取得了电动自行车号牌,其中互联网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小程序登记的方式,以其便利的特点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是我们也发现车主在互联网登记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避免您的电动自行车备案错误,延误您的登记业务办理,请一定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哦!
1、一定正确选择您的电动自行车的号牌种类。
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者《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申请绿色正式号牌。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且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及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滑板车等为非标电动自行车,申请白色临时号牌。
2、合格证和来历凭证丢失了也可以办理,但需要采集上传《承诺书》。
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间(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车主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二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
电动自行车容缺办理的车主需要下载或者按照格式书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车主签字后上传。
3、采集照片必须要规范。
互联网登记时,您需要规范采集车主身份证(反正面)、合格证、来历凭证、整车编码、整车左右45°等照片,并按照对应模块上传。
4、电动自行车发牌还要核验。
您通过互联网登记后,在邮寄和网点现场领取号牌时,我们会对您采集的照片和车辆进行核验,核验合格的才会向您发放号牌。网点现场领取号牌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邮寄的由邮政投递人员核验,请您配合。
核验不通过的,您可以在核验人员退办后,再次进行备案。
5、现场取牌正确选择区域。
您在互联网登记选择“领取号牌行政区划”时,选择到县(市、区),网点现场领取号牌的区域要与您选择的区域一致,否则不能取牌。例如:您选择了领取号牌行政区划为竞秀区,将不能在莲池区的网点领取号牌。
6、号牌种类错误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如您已经领取了与车辆情况不符的号牌,请不要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同时请关注“保定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我们会及时发布具体的处理措施和办理途径。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要特点。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