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眼球涨粉
今年5月
三名女子穿着特定服装驾驶摩托车
在北京朝阳区慧忠路隧道
往复穿行、拍照并在网上发帖
近日,北京交警经过调查取证及专业鉴定,共查证三人涉及超速行驶、非法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87项,共处罚款17600元、记54分,因超速50%以上,吊销三人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女骑手为博眼球
驾驶摩托在隧道反复超速穿行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近日发布通报,今年5月24日,交管部门接市民举报称,慧忠路隧道三名女子驾驶摩托车往复行驶,涉嫌超速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
经过梳理监控视频,民警发现,5月23日17时53分至21时12分,张某、陈某、曹某三名女子驾驶摩托车在慧忠路多次往复骑行,其间存在行驶中手离开车把、隧道内停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和公交车道等多项交通违法,还在部分路段涉嫌超速行驶。
三人被查获归案
吊销驾照、共罚款超1.7万元
查实并固定相关视频证据后,专案组摸排确定三人居住地,于5月27日将三人三车查获归案。询问中,三人承认5月23日前往慧忠路骑行,其间在隧道内停车、滞留,对自己涉及的多项交通违法认错认罚。
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车速和车辆改装情况进行鉴定,三人均存在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三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都将依法被吊销。同时,张某、陈某所驾摩托车存在非法改装外观的情况,张某、陈某承认大部分外观改装是由自己进行,知道自己车辆改装的情况无法在交管部门备案。
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张某涉及的33项违法行为共处7100元罚款、驾驶证记21分;对陈某涉及的31项违法共处6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8分;对曹某涉及的23项违法共处4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5分。共处罚款17600元、记54分。
摩托车以其
轻便、灵活、快捷的特点
已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首选
但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无视交通法规
导致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
5条注意事项要记牢!
1.头盔护具要戴好
驾驶摩托车应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尽量穿着有防护装置的骑行服或佩戴护肩、护膝、护肘、手套等,遇日照强烈时佩戴偏光类护目镜。
夜间骑行时,建议穿着具有反光性的衣物,并佩戴反光头盔。
2.酒后切记莫骑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引起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降低、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和驾驶心理变化等,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驾驶摩托车时应时刻保持精力集中,严禁操作移动电话等各种手持电子设备。
3.车辆出行需体检
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防止带“病”上路。
4.超员乘载危害多
超员超载将加剧摩托车的不稳定性,给安全行驶带来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5.超速改装很危险
驾驶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高速公路摩托车限速80公里/小时。
另外,非法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应坚决杜绝。
提醒各位“车神”们,飙车“炸街”一时爽、但是不会一直爽,违规违法是双输、想想规则再把门出!
转自:国家应急广播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