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做一件主观认为的好事,产生了善业也产生了恶业,那去做这件好事还有意义吗?该做还是不做?
答:提出这个问题,其实是落在了法执里。做一件事有意义还是没意义,其实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来思考,角度不同,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因此不能给任何事定义绝对的有意义或是无意义。
比如说你请快饿死的乞丐吃饭,让乞丐填饱了肚子,使他的生命得以延续下去,这是善业;但为了让乞丐吃上饭,就需要*了植物和动物,这就产生了恶业。那么请乞丐吃饭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也就变得不重要了。如果你的发心动机是善,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也算的上是功德一件。
2、不常不断,事物随时随地时刻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不常不断,可以这样理解吗?
答:不要把“不常、不断”理解为一个意思,“不常”可以理解为事物随时随地时刻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中,所以没有一个固定的本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