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中的撒帐
此外,古代婚姻也是为了合理分配劳动力。那时的女人大多靠男人养活,出嫁是为自己找个“饭票”,而男人娶妻则是为家庭带来操持家务、奉养公婆的劳动力。
古时候的婚姻没太多感情基础,只是基于人伦和生存的现实需要。正因如此,女人对丈夫的占有欲就没那么强。同时,法律上也是允许纳妾的,但是也有条件,明代就规定庶人必须40岁无子才可以纳妾,但是对于贵族的限制就没有那么多,比如世子郡王25岁如果嫡妻无出就可以。虽然法律规定是无子才能纳妾,但是现实生活中,有钱有势的人还是有各种方法纳妾的。
四十岁无子可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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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时期开始,婚姻制度就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徐珂《清稗类钞》记载:“则若周之天子有后一、夫人三、嫔九、世妇二十七、御妻八十一,可谓伙矣。而诸侯、大夫、士庶,亦莫不有妾。”
而妾的前身是媵[yìng] ,什么叫“媵”呢?《仪礼·士昏礼》中记载:“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其中的“送”引申为陪嫁之人。西周时期,贵族女外嫁时,同族姐妹或侄女作为陪嫁一同嫁给夫家,地位高于奴隶。春秋战国后,媵逐渐消失,媵和妾逐渐混为一谈,地位也一落千丈。后世的妾主要来源于家中的婢女或家妓,还有少数是通过占据他人妻妾或花钱购买等各种手段取得。
为了让女人“心甘情愿”地接受丈夫纳妾,古代法律严格规定了妻妾之间的地位。《礼记》中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直接将妾比作了可以买卖的货物,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活动。
唐宋时期,妻妾的地位更是悬殊。《唐律疏议》中有“妾乃贱流”、“妾通买卖”等字眼,一度盛行相互赠送妾室。因为在男人眼里,姬妾只是物件,是陪客娱乐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