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家族生活中的妻妾问题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婚姻,也谈不上家庭。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秩序、塑造官场形象、教化民众的考虑,加强了对官员生活作风的约束,制定了更为详细、操作性很强的制度。
(古代家庭生活)
在现代,有重婚罪一说,古代的男人同样可能犯这方面的错误。这是因为,古代很多时候男人是可以拥有几房女人的,但是妻子只能有一位,也就是明媒正娶的元配。
元配之外,那怕是皇帝女儿,只能是“妾”。有的公主看中有妻室男人后,不想做妾当二房的办法,只有让男人休妻。如东晋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看上了书法家王献之,可王献之已娶了表姐郗道茂。
最后孝武帝旨召王献之为驸马,王献之只好与深爱的郗道茂离婚。
(献之书裙)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并不是一夫多妻制。上至皇帝贵族,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只有一个妻子。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小老婆”、现代所说的“二奶”。皇帝的二奶则叫“妃子”,是“媵妾制”的遗俗。
婚姻研究学者称这种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老婆的,这个规定毫不含糊,即便皇帝都是这样。有兴趣的网友可扒扒历史,有皇帝同时有两个皇后吗,没有!只有皇后死后,或打入冷宫废掉,才可以另立皇后。
(古代帝后,剧照)
为此,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我曾专门就此作了调查,各主要朝代规定是这样的——
先秦: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滛(淫)禁。(明·董说《七国考·魏刑法》卷十二)
唐朝: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唐律疏议·户婚》卷十三)
宋朝: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宋刑统·户婚律》卷十三)
元代:诸有妻妾,复娶妻妾者,笞四十七,离之。在官者,解职记过,不追财礼(《元史·刑法志三》(卷一百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