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餐饮店或是提供食物的商铺是需要申请餐饮许可证,得到了餐饮许可证之后才能够构成正规营业的资格,但是有些人在没有餐饮许可证的情况下也开设了食店,后来被工商局查处会接受相应的处罚。
一、没有餐饮许可证的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餐饮服务的,属于违法行为。
二、法律规定
《监管办法》第37条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发》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无证经营行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没有餐饮许可证却做了相关经营的话,当事人是需要被罚款,严重的甚至需要关门整顿不能够做生意,建议最好拿到了餐饮许可证之后再开店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