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东伟 宁翠翠)外表看起来是一辆普通私家车,内部却已被改装成了一辆简易版加油车,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大摇大摆地行驶在马路上。日前,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6人拘役五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
2020年7月的一天,老赵和同事驾车载有约30吨的成品油从山东抵达江苏扬州。根据安排,老赵先联系上了扬州的对接人,随后被带到一处废品站里过磅,并跟随对接人的车辆,前往储油处。时间已是半夜,眼看车辆开往乡间小路,老赵心里犯起了嘀咕。这时前面带路的车辆停下了,只见车上下来两个人,示意老赵卸油。老赵借着车灯举目望去,发现这里是一片平地,要往哪里卸油?二人指了指地上的一个洞,老赵立即明白了,原来地下有一个储油罐。
老赵正打算将油卸下时,却被早已得到消息的警方现场抓获。至此,一个从外地购买成品油又用改装车辆运油、卖油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
据了解,王某就是购油人,埋在地下的储油罐是他从前合伙人尹某手中接下的。从2018年11月开始,尹某就干起了从外地买油后用自己改装的面包车运油、卖油的生意。为了储油方便,尹某购买了一只容量10吨的储油罐,埋在租来的鱼塘里,后因下雨储油罐浮了上来被鱼塘主人发现,又改租了其他地方。此后,尹某和王某合伙,将生意越做越大,又购置了容量更大的储油罐,埋在地下。2019年6月,二人散伙后,王某又找到陈某等人合伙继续从事运油、卖油生意。
陈某常年开着流动加油车在外运油、卖油,但其并没有相关危险品运输资格,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他开着的这辆改装车也因无法年审,几乎到了报废的地步,时常出现故障。根据相关规定,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储存、使用、买卖等行为不仅需要相关部门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许可。而王某、陈某等人在没有任何资质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开着改装后的未年审的车辆,装载大量成品油,途经人员、车辆密集的道路,无异于一颗流动着的不定时炸弹。
今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王某等6人在道路上驾驶逾期未检验、非法改装的车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汽油危及公共安全,涉嫌危险驾驶罪。今年7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