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农机合作社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吗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10-30 07:26:25

农机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农机合作社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吗(1)

作者:智慧小石头

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在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的条件下,是根本不可能解决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暂时性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生产积极性,大大缓解了当时的粮食危机,功不可没。

但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经过一段的能量释放,已经到了极限而面临枯竭,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以下问题必然产生了:

第一,农村长远的公共设施建设受阻。现在国家特别重视新农村的建设,但是在“最后一公里”受阻,千家万户的小农经济各有各的利益诉求,不易从长远考虑。

第二,农业的集约化和机械化受阻。千家万户的土地承包权,本身就会限制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机械化经营,因此在现在基础上要想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几乎不可能。

第三,农民在现有生产方式束缚下种田收益太低生产积极性受阻。一家一户种那十几亩地,扣除化肥农药种子成本,几乎不赚钱或很少赚钱,守着几亩地养活不了一家人,种粮积极性不高,弃种大量发生。

第四,农村的养老和儿童教育受阻。现在农村的年轻人因为守着那几亩地活不下去,纷纷外出上学打工,农村成了老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天下,因为没有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不各自为战,无人管理。

第五,村委会没有集体经济抓手精神文明建设受阻。各个农村虽然有村委会组织,但是由于没有村级集体经济做后盾,村委会的作用难以发挥,因此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等于处于没人管的放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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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改变现有的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一定会引起巨大的社会振动,是完全不可能办到的

中国耕地的种植分散程度,在全世界也是最突出的,我国有耕地总面积19.18亿亩,被分散在农村4.9亿人口分别承包分散耕种。

按能分到土地的人口平均计算,每个人仅耕地不到4亩地,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扣除农民工2.86亿人,还有平均2亿人种地,人均耕种9亩地。

这样的农业生产方式,要想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真是天方夜谭;要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效益更是难上加难。

更为严峻的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如果不改变,会带来以上我们说过的各种弊端,但是要把土地政策进行调整,会引起更大更为复杂的社会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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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蹊径,大力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走向振兴的有益探索

任何社会生产方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改变原有的、阻碍社会进步的生产方式,就不能推动生产能力的提升,就不适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对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解决的办法,另辟蹊径,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将土地交由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是改变小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办法。以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卢伟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土地交由合作社经营,实现了规模化、机械化经营。

在当地农民加入了卢伟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农业社统一购置了植保机,用于除草、田间防虫害;购置了玉米联合收割机,一次性完成玉米的摘穗、剥皮、收集装车;购置了打包机,可以一次性捡拾秸秆,然后打碎、除尘,最后打包。

当地农民加入了卢伟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其土地比个人耕种劳动生产率成倍高出,玉米产量达到每亩800多公斤;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入社成为新社员后,一年分红8000多元,逢年过节合作社还发豆油白面福利给社员。

农民土地加入农业合作社后,可以腾出手来,可以在农民合作社里工作挣工资,也可以自己另外搞付业打零工,进一步增加收入。目前,吉林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如今已经建成家庭农场3.6万户、建成合作社8.6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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