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三证是哪三证,开病假单一共有几张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4-02-02 02:31:18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常用防护用品的有:如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①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发放及监督检查作业佩戴使用情况。

③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使用。

6 内容

6.1 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采购人员应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从业人员的防护及保健要求,到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为保证从业人员防护用品质量,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安全管理员验收。劳保防护用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①严格保证质量;

  ②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

③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确操作。

6.2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①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②本公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由行政部制定标准,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按标准发放。

  ③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劳动用品的,应按程序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手续后领取。

6.3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①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②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a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用品。

b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③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④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⑤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行政部批准后下发。

⑥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公司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6.4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①防护用品是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任何人不得将防护用品转换或出卖。

  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冒领或克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因克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③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行政部建立登记台帐。

  ④员工长期休病假、长假或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者应停发防护用品或顺延其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间。

  ⑤学徒工、长年临时工与正式员工在同一工种的,享受正式员工同样的劳动防护用品;

  ⑥采购员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无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一律不得采购。

6.5 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

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②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③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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