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河北省地处我国华北平原,环抱北京,东与天津市毗连,东南和南部与山东、河南两省接壤,西与山西省为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东北与辽宁省接壤,国土总面积18.88万平方公里。河北地貌复杂多样,境内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类型齐全。主要山脉有太行山、燕山;主要河流有潮白河、永定河、滹沱河、桑干河、滦河;主要湖泊有白洋淀、衡水湖。河北气候属于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8~14.2℃,年降水量215~745毫米,年无霜期81~204天。全省辖11个地级市、168个县(市、区),常住人口7520万人。
二、机构改革情况
改革后机构名称: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简称省林业和草原局)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能是:(一)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二)负责推进全省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三)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四)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级资金及国有资产,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五)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七)果树(水果部分)管理职责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果树(除水果之外部分)、蚕桑、花卉管理职责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内设机构12个处室,机关编制97名(行政编制64名、锁定事业编制33名)。省森林公安局为省林业和草原局的直属行政机构,挂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监督处牌子,同时纳入地方公安序列,名称为河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正处级规格,政法专项编制30名。
三、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河北省森林面积7545万亩,比第八次清查净增945万亩;森林覆盖率26.78%,比第八次清查提高3.3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1.37亿立方米,比第八次清查净增2963万立方米。2018年底,森林覆盖率测算数34%。
四、草原情况
全省草地资源面积4266.00万亩,其中:天然草原4214.06万亩、人工草地51.94万亩,涉及全省13个市(含辛集、定州)130个县(市、区、场)。坝上高原区1737.15万亩,占全省草地面积的40.72%,涉及张家口、承德2市的张北县、丰宁县、察北管理区、御道口牧场等9县(区、场);山地丘陵区2449.16万亩,占57.41%,涉及秦皇岛、唐山等8市的青龙、遵化等54个县(市、区);平原区79.69万亩,占1.87%,涉及保定、沧州等11市(含辛集、定州)的徐水、黄骅等67个县(市、区)。天然草原退化面积1622.72万亩,其中:轻度退化1170.31万亩、中度退化316.27万亩、重度退化136.14万亩。
2002年以来,河北省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截至2018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累计投入242241万元,累计完成草原治理任务1552.45万亩、棚圈建设671.46万平方米、青贮窖67.4万立方米、贮草棚61.5万平方米,配备饲草料机械57025台(套)。2012年,河北省纳入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截至2018年,累计安排河北省中央补助资金222766万元,落实草原禁牧面积1747.3万亩。
五、野生动植物情况
河北省现存陆生脊椎动物530余种,约占全国的1/4,其中鸟类420余种,占全国的35%;兽类89种,占全国的18%左右;两栖爬行类30多种。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2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兽类1种,占全国(49种)的2%;鸟类16种,占全国(42种)的38%),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3种(兽类9种,占全国(78种)的12%;鸟类64种,占全国(187种)的74%),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6种。
河北省地处泛北极植物区系,地形复杂,土壤类型多样,植物种类繁多,全省共有野生植物204科、940属、2800多种。其中被子植物占比较大,蕨类植物、裸子植物种类丰富。从北向南、从东向西,随地势升高和水热条件的变化,植被分布呈现明显的纬度地带性和经度地带性及垂直分布的规律性。全省现存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8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5种。河北梨、缘毛太行花被列入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从地域分布看,野生植物分布具有较强的地域特点,如河北梨分布于秦皇岛昌黎县,缘毛太行花分布于邯郸的武安。
六、各类自然保护地情况
(一)自然保护区情况
河北省现有自然保护区44处,总面积67.9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62%。其中,国家级13处,总面积26.11万公顷;省级25处,总面积38.49万公顷;市、县级6处,总面积3.33万公顷。
(二)风景名胜区情况
河北省现有风景名胜区51个,总面积56.5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0个,总面积38.63万公顷;省级风景名胜区41个,总面积17.96万公顷。
(三)地质公园情况
河北省现有地质公园19处,总面积16.00万公顷。其中,世界级地质公园2处,总面积3.22万公顷;国家级地质公园9处,总面积8.77万公顷;省级地质公园8处,总面积4.00万公顷。
(四)自然遗产情况
河北省现有两处地域列入中国世界自然遗产预备名单,分别为渤海湾-黄海海岸带、太行山。
(五)森林公园情况
河北省现有森林公园105处,总面积51.9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75%。其中,国家级28处,总面积30.14万公顷;省级77处,总面积21.80万公顷。
(六)湿地公园情况
河北省现有湿地公园54处,总面积78866公顷。其中,国家级22处,总面积50129公顷;省级32处,总面积28737公顷。全省通过建立湿地公园的形式保护湿地面积51504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5.4%。
(七)沙漠公园情况
河北省现有国家级沙漠公园3处,总面积4327.84公顷。
(八)国家公园情况
河北省目前没有列入国家公园试点。《河北大海陀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河北雾灵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已被国家林业局纳入正在组织编制的《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规划》中。目前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国家公园调查研究和深入谋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七、林业重点工程情况
(一)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保护工程。自2015年开始,国家将河北省纳入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范围,并率先开展集体和个人天然林保护试点。河北省天保工程区外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共1317万亩,其中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102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1215万亩,涉及8个市、44个县、48个国有林场。2015年到2019年,国家共投资我省169773万元。
(二)三北五期工程。工程范围为唐山、秦皇岛、廊坊、保定、石家庄、衡水、沧州7市64个县(市、区)。截至2018年底,三北五期工程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44.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3.9万亩,封山育林110.5万亩,省以上投资881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6440万元,省投资800万元。
(三)京津风沙源二期治理工程。规划期为2013年-2022年,建设范围包括承德、张家口两市28个县(市、区),规划造林绿化任务12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74万亩,封山育林304万亩,工程固沙27万亩。截止2018年,共完成造林绿化299.9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8.88万亩,封山育林99.9万亩,工程固沙1.2万亩,中央投资10.9亿元。
(四)退耕还林工程。河北省于2000年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试点范围,2000年-2001年,率先在张家口、承德两市坝上6县开始退耕还林试点工作,2002年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正式启动。到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工程造林280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947万亩,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包括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1853万亩。工程涉及全省11个市、165个县(市、区)、218万退耕农户。据测算,国家对我省第一轮退耕还林总投资达254亿元,已到位228亿元。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5年将河北省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安排5万亩建设任务。总投资7500万元,已到位5500万元。
(五)太行山三期绿化工程。工程涉及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张家口5市的32个县(市、区)。截止到2018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18.9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3.6万亩、封山育林85.37万亩、飞播造林10万亩,省级以上投资973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650万元,省级投资50690万元。
(六)沿海防护林三期工程。工程范围为唐山、秦皇岛、沧州3市21个县(市、区)。截至2018年底,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7.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0.6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省以上投资28000万元。
八、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是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编制了《河北省国土绿化规划(2018-2035年)》,着力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构筑区域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动我省由林草资源大省向林草质量强省转变。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大规模开展全省国土绿化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是近年来造林绿化进度最快、完成任务最多、成效最好的一年。
二是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范例作用进一步彰显。坚持在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方面走在前、做表率,激发了全省林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更好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全省发生森林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4.2%、74.5%、79%,实现了森林火灾次数连续4年下降和因灾损失大幅降低,是近十年来防火成效最好的一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1437万亩次,成灾率0.23‰,远低于国家4‰的目标。编制完成了《河北省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2018-2035年)》和9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分规划。认真组织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和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扎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等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和严格打击涉林犯罪。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审批管理。组织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春雷”、“绿剑2018”“金钺”“金剑”“金网”“金盾”等专项行动。
四是林业改革深入推进。在圆满完成147个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础上,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督导检查和国有林场改革中期评估,推动市县改革方案落地。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功能,规范林权交易行为。平泉市被国家林草局确定为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认真开展“双创双服”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林果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山区生态经济型木本粮油产业带和平原区高效节水型现代林果产业带。成立了8个果树科技支撑专家服务团队,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了德国柏林、中东迪拜等国际果蔬展,举办了京津冀果品争霸赛,河北果品知名度、外向度进一步提升。文安、曹妃甸、平泉分别被授予国家人造板示范区、国家木材加工示范区、国家山杏加工示范区。
九、资源管护情况
河北省现有天保区外国家级公益林2585.5万亩,其中:按权属划分,国有668.3万亩,集体和个人面积1917.2万亩。2018年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35441万元。国家级公益林重新区划界定后,河北省国有、集体和个人规模与之前保持一致。现有省级公益林400万亩,权属全部为集体和个人,补偿标准每年每亩15元,2018年省级补偿资金6000万元。涉及除沧州、衡水和廊坊以外的8个设区市的77县(市、区)、单位。完善了国家级公益林数据库,建成了省级数据库,实现了全省公益林基本情况即时可查。
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资金为34999万元。通过签订停伐协议、管护协议、聘用护林员、建设围栏、碑牌、界桩等具体措施,全省1317万亩天然商品林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
十、造林绿化情况
2018年,河北省完成人工造林359045公顷(538.6万亩),飞播造林14934公顷(22.4万亩),新封山育林223827公顷(335.7万亩),退化林修复238公顷(0.3万亩),人工更新2912公顷(4.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449100公顷(673.7万亩,含张家口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42414公顷)。
按工程划分,京津风沙源工程完成造林44210公顷(66.3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37781公顷(56.7万亩),沿海防护林工程14911公顷(22.3万亩),太行山绿化工程17133公顷(25.7万亩)。
十一、林业产值情况
2018年,河北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45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691亿元,占比48%;第二产业产值657亿元,占比45%;第三产业产值106亿元,占比7%。2018年,河北省商品材产量87万立方米,锯材97万立方米,人造板产量1588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量955万吨,其中:水果846万吨,干果83万吨,木本油料16万吨,森林食品、药材9万吨,调料、饮料0.8万吨。
十二、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
根据《河北省国家木材储备林基地建设第一批试点市项目实施方案》,秦皇岛、张家口、邢台、保定4市列入试点范围,总投资337.6亿元(农行贷款283.7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1186万亩。其中:张家口市建设678万亩,贷款128亿元;邢台市建设158万亩,贷款60亿元;秦皇岛市建设120万亩,贷款75亿元;保定市建设230万亩,贷款95.7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存续规模为66.36亿元,其中,张家口市10个县及1个市本级单位储备林贷款存续规模为49.07亿元;邢台市12个县储备林贷款存续规模为12.75亿元;秦皇岛市1个县及1个市本级单位储备林贷款存续规模为4.54亿元。
十三、林业生态扶贫情况
2018年是河北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之年,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扶贫与生态作为双赢之策,举全局之力做好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制定印发了《林业生态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度生态扶贫专项推进方案》、《全省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等,林业生态工程和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截至2018年底,安排62个贫困县省级以上林业资金22.5亿元,占全省林业资金总量的58.6%。贫困县完成造林227.38万亩,为目标的113.7%;经济林总面积发展到1800万亩,新增40个观光采摘基地和高标准现代林果示范园区。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助推精准脱贫,探索组建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精准脱贫模式,最大限度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工程,聘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8万人。对林业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督查核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五包一”责任部门和12家帮扶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了沽源县省直帮扶深度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观摩拉练活动,转着看、比着干,形成了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
十四、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河北省国有林场146个,其中:贫困林场112个。经营林地面积1222万亩,职工11697人,其中在职职工7219人,离退休职工4478人。改革后142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2012年底标准(每人2万元、每亩1.15元)测算,中央财政安排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补助资金2.81亿元,已全部拨付(2014年3317万元,2015年9216万元,2016年14775万元,2017年8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河北省146个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并于2018年12月15日全面完成了省级自查验收工作。按照《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发改办经体〔2018〕338号)要求,于12月31日前向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了验收申请。
十五、集体林改情况
河北省集体林确权面积8304万亩,发放林权证149.2万本,流转林地面积637万亩。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金额13.6亿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125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785个。
全省森林保险参保面积5416.64万亩,投保金额13679.11万元,赔付金额2934.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