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耕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安家立命的根本。土地有关政策的变化,也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从9月1号开始,土地新规将会实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正式落地实施。其中对于宅基地,明确了四个禁止,另外征地的程序和补偿,也有一些重要的变化,农民朋友要了解一下。
增加宅基地四个禁止修订后的条例,有一个明显的变化,那就是专门把宅基地管理列为一个单独的章节,凸显了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性。
其中,新条例专门对宅基地作出了四个限制性规定,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哪四个禁止呢?
根据条例,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这四个禁止的规定,其实是非常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因为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在大力推进合村并居、撤村并居,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中间也出现了侵犯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现象,有的是强迫农民流转、搬迁退出宅基地,有的是违法收回,有的将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前提条件,这些都严重违背了农民的自身意愿,所以,条例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叫停这些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为广大农民撑腰。
所以,这四个禁止其实是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值得农民们大力点赞。
征地补偿有变化在征地的程序和补偿方面,新的条例也有一些明显的变化,细化了征地的程序,规范了征地的补偿。
其中,增加了征地预公告制度。
根据条例,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征地不能再搞突然袭击,而且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然,条例也明确不能抢栽抢建,而且对这部分也不给补偿。这就能够避免有些人自作聪明的想要通过多栽树苗、多建房子来多拿补偿。
另外,征收补偿进一步规范。
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土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也就是说,钱没有到位,就不能征地,也是对农民权益的一个兜底保障,避免遭遇“钱地两失”的境地。
另外农民还需要注意的是,条例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所以如果你家的农田是永久基本农田,就不要再来种植果树、林木,养鱼了,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及时了解有关土地政策的新变化,欢迎关注思之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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