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榆中北山绿化情况,榆中县城建绿化中心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2-11-26 06:27:50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4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6件,情况属实5件,不属实1件。目前2件已办结完成,4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21:“举报人反映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违法经营餐馆,导致油烟蔓延扩散的问题重复举报11次,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投诉人对办理质量不满意。”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自4月13日接到此投诉件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两家餐饮店对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烟道进行了清洗,对专用烟道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漏油烟现象;同时聘请甘肃宏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两家餐饮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两家均达标排放;职能部门与物业公司、两家餐饮店负责人多次前往投诉人家中实地查看和沟通,均未发现有油烟现象。

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取了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现场核查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对核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了审核,各项均符合要求。

针对此问题多次重复举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2年4月26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协同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外滩银谷小区甘肃海颢物业公司、酒钢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丝路安澜”牛肉面店负责人在物业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现场协商会,提出一是将持续与投诉人沟通,做好投诉人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二是继续对两家餐饮店定期检查油烟排放设施设备,如发现油烟扰民情况,查明原因、立即整改;三是物业公司加强对楼院、餐饮店的巡查监管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3:“兰州安宁碧桂园现在周边都是住宅小区,众邦排放污染气体,影响居民健康,尤其是冬天,那个味道能把人呛死,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可以让众邦搬迁。”(此信访重复举报9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0年2月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对《兰州众邦集团电线电缆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甘环建发〔2010〕13号),2011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监管部门严格加强检查与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每月开展相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并在企业网站及对外公示屏进行公示。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台账记录完善。针对第七批98号件所反映的异味问题,已要求该公司转运、加工、贮存过程中更加严密,严防气味外溢,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成。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森锐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4月25日再次委托甘肃森锐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检测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安宁区政府将继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在日常工作中将定期的开展现场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加大自测频次,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受理编号224:“举报人从兰州发布看到关于伏龙坪孙家台区域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污染母亲河、生活环境脏乱差处理情况公示,举报人称答复内容和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设计方案不相符,2020年3月24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兰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方案,并公示了1个月,对雷坛河伏龙坪西坡有明确的治理内容,截至目前公示期已经超过2年,举报人期待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设计方案尽快实施,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妥善解决土流失、生态破坏、污染母亲河、生活环境脏乱差情况。”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举报人反映的“称答复内容和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设计方案不相符,2020年3月24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兰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方案,并公示了1个月,对雷坛河伏龙坪西坡有明确的治理内容,截至目前公示期已经超过2年,举报人期待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设计方案尽快实施,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对该城市设计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

金天观-洪恩街街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交界处,现状街区存在环境混杂、市政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雷坛河滨水景观缺失等问题。街区周边文化底蕴丰厚,既有仙人舞袖的形胜格局,又有金天观、兴元寺等文物古迹,但由于缺乏合理的保护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因此,为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组织编制了《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并经2020年5月21日兰州市城乡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

《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以实现传承和利用历史文化、盘活城市存量、构建兰州水岸绿城、山水融城为目标,针对街区现状基础和资源条件,通过固本培元、治山理水、梳脉成络、划区管控、塑屋造景五大策略,重构街区山水环境,激活街区文化,明晰街区产业定位,塑造街区特色空间,并策划多项开发产品,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开发运营模式及投资估算。规划的实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目前辖区政府正在按照城市设计内容开展实施的前期工作。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8:“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附近丰泉垃圾场和污泥处理站,每天晚上00:00-次日07:00发出刺鼻气味,臭味严重扰民,导致其头痛,家中有孕妇。(此次信访举报25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周边夜间确存在间歇性臭味,臭味来源主要为兰州污泥处置厂以及污泥拉运过程,丰泉垃圾焚烧厂及垃圾拉运过程也存在一定程度影响。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2022年4月26日凌晨00:30-3:00,市水务局会同市污管中心对污泥、库区渗滤液拉运及污泥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臭味的环节再次要求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要求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七是兰州市建投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委托具有环保认证的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兰州污泥处置中心周边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氨、臭气三项废气指标均达标。

经兰州市城管委核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市城管委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每天对厂区喷洒除臭剂。二是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添加药品。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为避免出厂车辆造成污染,安装洗车平台,及时清洗出厂车辆,杜绝出厂车辆产生臭味的问题。五是对现有垃圾栈桥廊道进行全封闭,形成负压环境,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外泄。六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七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和垃圾卸料门前加装两道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八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九是督导各区县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严查严管,强化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督促主城区环卫和物业部门更换报废垃圾清运车,及时检查维修、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及时对车辆车体进行清洗,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十是要求严格执行高峰限行规定,作业车辆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上路作业,督促主城区环卫部门尽量减少夜间倾倒频次,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督促各区物业单位减少夜间倾倒频次。十一是指导九州大道检查站点加强对过往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目前,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焚烧炉,两台发电机组,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再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民生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渗滤液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要求对渗滤液拉运环节严格做到密闭整洁运输;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兰州市城管委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彻底消除厂区异味,并长期坚持,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过程的监管,开展日常复查核查,确保办理结果不反弹。

受理编号231:“城关区九州中路金利花园6号区院内有一栋烂尾楼约20年,断墙残垣上堆满了各种垃圾,目前垃圾约有20-30吨,有单位前往现场只是用塑料布遮盖,用滤网随便清理。”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6日,经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场核查,反映的烂尾楼建设单位为兰州市鑫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楼原设计为地上六层砌体结构,自1994年修建至第三层后一直停工至今。该烂尾楼南侧确有一垃圾堆放点,主要为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针对此问题,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4月23日就已开始整改工作,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对该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场地施工材料进行规整堆放;二是对施工场地围挡重新进行安装更换,严格执行场地全封闭;三是严格按照施工工地“七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日常扬尘管控措施。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尽快清理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全封闭,规范堆存建筑材料,维护该区域日常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235:“举报人在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看到兰州市水务局答复城关区九州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臭味降低百分之20,属于正常值范围,但实际未降低臭味,且愈发严重,导致举报人头疼;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是污水处理厂运输车辆臭味扰民,但实际是污泥厂的臭味;兰州市城管委答复丰泉垃圾场还要扩建,举报人强烈要求禁止扩建。(此次信访举报26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周边夜间确存在间歇性臭味,臭味来源主要为兰州污泥处置厂以及污泥拉运过程,丰泉垃圾焚烧厂及垃圾拉运过程也存在一定程度影响。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2022年4月26日凌晨00:30-3:00,市水务局会同市污管中心对污泥、库区渗滤液拉运及污泥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臭味的环节再次要求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要求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七是兰州市建投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委托具有环保认证的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兰州污泥处置中心周边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氨、臭气三项废气指标均达标。

经兰州市城管委核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市城管委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每天对厂区喷洒除臭剂。二是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添加药品。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为避免出厂车辆造成污染,安装洗车平台,及时清洗出厂车辆,杜绝出厂车辆产生臭味的问题。五是对现有垃圾栈桥廊道进行全封闭,形成负压环境,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外泄。六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七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和垃圾卸料门前加装两道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八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九是督导各区县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严查严管,强化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督促主城区环卫和物业部门更换报废垃圾清运车,及时检查维修、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及时对车辆车体进行清洗,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十是要求严格执行高峰限行规定,作业车辆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上路作业,督促主城区环卫部门尽量减少夜间倾倒频次,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督促各区物业单位减少夜间倾倒频次。十一是指导九州大道检查站点加强对过往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目前,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焚烧炉,两台发电机组,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根据相关政策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生活垃圾需要全部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多,高峰期生活垃圾量达到3300吨/日,已建成运营的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已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处置需求。为解决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负荷运营问题,我市启动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再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民生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渗滤液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要求对渗滤液拉运环节严格做到密闭整洁运输;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兰州市城管委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彻底消除厂区异味,并长期坚持,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过程的监管,开展日常复查核查,确保办理结果不反弹。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5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5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1件,情况属实,目前已办结完成。

受理编号255:“对受理编号78信访,举报人称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马滩社区赣商家园北侧的区域有大面积露天垃圾厂,已有相关单位用土方进行填埋,但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此处为马滩南河道公园三期工程,计划2022年6月开工建设,由保利集团出资建设,由于保利地产马滩南河道公园三期项目的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工程一直没有开工建设,加之保利集团对拆迁空置区域管理不到位,周边居民及附近施工单位向此区域内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针对第七批78号件反映的问题,4月17日七里河区相关部门已联系该项目施工单位出动一台大型挖机,一台装载机,15辆挖土车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外运清理至西固兰州德隆建筑垃圾处置场。4月25日该区域的所有建筑及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理70车次约1000立方。在清理该区域所有垃圾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组织实施清理清运,未擅自将该区域的垃圾用土方进行填埋覆盖。垃圾清理完成后,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保利地产立即对清理后的区域搭设围挡进行封闭,并在附近多处张贴严禁投放垃圾的标识。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将加强对马滩南河道公园三期工程区域巡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6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6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5件,情况属实4件,不属实1件。目前3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59:“举报人称受理编号181号信访归属街道人员上门测量噪音分贝,称已超标,但未解决实际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公安分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来源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发电机造成。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

2022年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团结新村街道协调,承租方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经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调节,目前,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61:“举报人称受理编号79信访反映城关区雁滩新港城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有土沙,车辆通过后有扬尘,举报人关注到只对地下车库进行了洒水作业,未彻底解决,要求继续督查;2.举报人反映新港城北门对面黄河边地下车库上方有黄土,扬尘严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①经城关区住建局现场核查,该小区分为A、B、C、D、E五个居住区,其中C、D、E三个区配建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由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目前,兰州金房物业管理公司每天定时对地下车库进行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经现场检查,地下车库环境保洁情况良好,未发现路面土沙及扬尘现象。今后,城关区住建局将积极督促该物业公司做好地下车库日常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

②兰州段湿地修复和东段生态治理项目—绿化及地下停车场工程由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天水路高架桥和雁白黄河大桥之间T607-1号路的北侧,黄河河堤南侧。用地面积8686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5843.68平方米,地上部分为绿化公园,地下一层为公共停车场,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始建设,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

经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工程主体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进行地上绿化种植土回填施工,因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洒水覆盖,造成现场扬尘严重。目前,市建投公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安排专人进行清扫,出入车辆进行清洗,对于局部裸漏地面进行防尘网覆盖工作。今后市建投公司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扬尘管控措施,对于地下车库上方存在的土方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处理,防止扬尘现场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65:“受理编号51: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划拨的8亩耕地被挖沙的老板破坏,挖沙已破坏生态环境。(8亩耕地紧邻榆中县三角城安置小区。)举报人称自己现场看到有装载机将举报地垃圾覆盖,未得到实际性的处理。”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7日,榆中县人民政府再次安排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复查。

经复查,三角城安置小区位于城关镇三角城村,东邻村民耕地、西邻空地、南邻村庄、北邻三角城小学。三角城安置小区西边空地(约33亩)已于2017年8月11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国土发〔2017〕220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小区东边耕地目前村民已种植花菜和大豆等农作物。附近均未发现挖沙痕迹,2022年4月29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城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就挖沙问题走访了城关镇三角城村一、二社村民,村民称三角城安置小区西侧空地已于2016年被榆中县人民政府征收,现为政府的储备用地,未发现也未听说此地有挖沙的情况。综上,三角城安置小区四周均未发现挖沙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装载机将垃圾覆盖”问题,经城关镇工作人员和三角城村社干部核实,该区域原有垃圾系周边村民随意倾倒,已组织人员清运完毕,并无装载机将垃圾覆盖的情况,今后榆中县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垃圾乱倾倒问题。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66:“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非法盗采黄河河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大量水土流失;2.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违法建厂盖房,该公司在无土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借清淤之名,非法抢占杨家湾村集体土地,在沙金坪采石场家属院南边违法建厂盖房。3.污水直排,周边居民多次反映水呈粉色,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质量,给居民健康带来隐患。”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①经兰州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处为2012年9月市交通委所属的市水运局为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批复设立的航道疏浚养护卸载临时码头。2018年7月汛期,市水运局向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关于黄河兰州段航道疏浚停止作业的通知》(兰水运〔2018〕34号)后一直再未进行疏浚作业。该处堆放的砂石料为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航道疏浚养护时卸载堆放,2020年12月25日,兰州市水务局向该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对青白石沙金坪地段黄河左岸河边堆放的砂石等进行清理规整的通知》,经省、市、区水务部门多次督导,该公司将堆放的2000余方砂石料清理至现有河提30米以外,符合河道管理要求。经现场比对,该处现状与2020年底堆放砂石照片原貌基本一致,因此,不存在“非法盗采黄河河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大量水土流失”的问题。

②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乡沙金坪3号,营业期限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占地约20亩,办公用房占地1亩,彩钢房占地2亩,砂石堆料区占地5亩,设备区占地2亩,道路占地4亩,菜地1亩,码头场地3亩,其他绿化用地2亩,无土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其占用的土地约20亩,其中1.8亩通过兰州市铁路分局沙金坪采石段租赁取得,2003年9月签订的《临时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五年,2005年3月4日签订《修改租赁协议认可书》,没有明确租赁期限。其他用地是该公司通过近20年的自然冲积和其后期整理逐步形成,杨家湾村部分村民提供的签字证明该地块大部分区域原为河域淹没区水洼地,属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9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甘01民终1162号对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的作业面所涉杨家湾河滩地无证据证明系杨家湾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进行了确认,应属国家所有土地。

现场核查时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兰州市铁路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甘国用〔2004〕第4409号)、兰州市铁路分局沙金坪采石段与该公司签订的《临时土地租赁协议》《修改租赁协议认可书》、《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关于对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码头有关事宜的批复》(兰水运〔2012〕49号),但无土地、规划和建设相关的审批手续。

③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航道疏浚、水上清淤、河湖环境治理工程、堤防工程的施工。自2017年底停产至今,5艘疏浚船未作业使用。该公司厂区内共有三处排水管路,一处为该厂雨水排水管,一处为青白石街道建设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管,一处为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水管。雨水排水管为该公司防止周边雨水冲击场地而压埋的一根白色塑料管,现场未见有排水;青白石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22年1月建成,主要用于处理周边农村生活污水,采用MBR膜一体化设备,日处理量50方,目前正在调试期间,现场未见有水外排;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水管用于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及办公楼生活污水排水,并入青白石街道生活污水站的管网已铺设,管网暂未接入生活污水站,接入工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协调,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进入该处排水管,该公司在厂区内建有3座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水解、沉淀后用于浇地,不外排。

2021年11月,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在前期检查管道时发现水量损耗较大后添加了“玫瑰精”(高分子有机物,用于纺织、绘画等领域染色),居民私自取用供暖用水倒入下水道,导致排水呈现粉红色。2021年12月9日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将管道内的水用清水置换,置换后的废水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并已告知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在楼院内张贴通告,宣传告知居民严禁私自取用供暖用水。现场检查时,未见粉色排水痕迹。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与市城管委积极协调城关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区域私搭乱建的房屋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受理编号267:“城关区大沙坪兰州北山试验林场被肆通修理厂破坏,覆盖水泥地后出租给其他企业。”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经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市两山绿化指挥部查阅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卷宗材料显示,城关区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检查时发现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违法占用林地,在林地内搭建建筑物及硬化地面,林政稽查队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其停工,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要求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提交整改绿化方案并立即整改。经城关区林政稽查队调查,兰州北山实验林场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林地进行非法建设,遂委托兰州森之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20日对兰州北山试验林场进行了林地勘验鉴定,并出具了《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勘验鉴定意见书》,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73.84亩,城关区林业局林政稽查队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进行专案处理,共处罚金额717670.24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的相关规定,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超出林业行政案件的处罚范围,城关区林业局于2017年12月21日移交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查处。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委托甘肃大禹九洲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对涉案林地进行面积鉴定,依据甘肃大禹九洲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占用林地面积鉴定意见书》,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9.84亩,因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020年4月7日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森公(大)掀案字〔2020〕1号》,将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退回城关区林业局。经城关区林业局局务会决定:对兰州北山绿化试验林场处罚200000元。本案涉案主体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已按要求完成非法占用林地的整改并处罚金。

经市两山绿化指挥部协同城关区林政稽查大队4月27日再次现场查看,并对兰州北山实验林场负责人进行现场问询,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已于2016年11月底将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复垦,并于次年春季种植苗木进行植绿美化,现苗木成活率达85%以上。而投诉内容中所涉及的肆通修理厂与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仅为承租关系,现肆通修理厂仅租用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部分库房使用。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6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6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6件,情况属实6件。目前3件已办结完成,3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57:“1.七里河区工林路五星花园东门马忠华屠宰场,将动物的粪便和内脏倾倒在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臭味难闻。2.七里河区工林路五星花园东门拆迁,建筑垃圾未清理。(此信访重复举报2次)”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2021年4月7日,原忠华屠宰场因手续不完善、部分措施达不到要求,由七里河区相关部门下发关闭通知,5月28日彻底关闭,后期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经营现象。2022年4月26日与27日现场检查时该场地正在装修另作他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将动物的粪便和内脏倾倒在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臭味难闻的现象。

②反映地点为五星坪4、5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至今尚有30余户未完成征迁用地征收工作。项目建设用地权属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目前整体征迁工作还在进行,施工方暂未对拆除后建筑垃圾进行拉运。4月27日,七里河区政府已联系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方已安排大型机械和施工人员对部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动用两台挖机对现场场地进行平整,对平整后的区域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加快对剩余30余户用地拆迁工作,在该区域未完成用地拆迁工作之前,加强常态化监管,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拆迁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洁工作。

受理编号258:“城关区定西路131-137号君通宾馆3号楼下柴油发电机噪声扰民。(此信访重复举报3次)”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公安分局现场核查,反映的噪声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的发电机产生。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故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针对此问题,2022年4月份以来,团结新村街道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均因君通长城宾馆和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各执一词、不予配合而协调无果。

2022年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团结新村街道协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在监测达标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经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调解,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将在4月3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公安分局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60:“高新区刘家滩第二新村97号加工厂(加工广告牌和加工宽胶带)刺鼻气体扰民,露天作业无任何措施;高新区刘家滩第二新村土路未硬化。”

此问题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高新区建设局(环保局)联合雁园路街道以及刘家滩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刘家滩第二新村97号加工厂(加工广告牌和加工宽胶带)位于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社区,该厂租用刘家滩第二新村97号居民自建房一楼进行广告牌制作、宽胶带分装,现场检查未发现露天作业现象,加工胶带只进行裁剪分装,厂区周边未发现刺鼻气体扰民现象。高新区及城关区雁园街道工作人员要求该工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不得进行室外作业。高新区刘家滩第二新村土路属于刘家滩社区内部道路,且刘家滩第二新村属于刘家滩城中村改造14#安置点二期项目用地,涉及整村拆迁,未进行硬化。该区域计划2022年6月开始拆迁,刘家滩第二新村97号及内部土路被纳入拆迁范围内。目前,城中村改造程序已启动,相关手续正在报批中。今后,刘家滩村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加大对内部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道路的整洁。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62:“红古区海石湾海石中心建筑工地,晚上施工到很迟,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此问题经红古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红古区城市管理局4月27日核查,海石中心建筑工地位于红古区华龙街道,系甘肃建投土木集团公司供销联社地块综合楼及住宅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对3#、4#、5#、6#楼栋、车库进行主体浇筑施工阶段,因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浇筑。现场核实该建筑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红古区城市管理局向施工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夜间施工行为,并合理安排好各项施工工序,文明施工。因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浇筑的,须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4月27日夜间红古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该施工现场再次进行查看,未发现有夜间施工行为。红古区城市管理局将开展施工工地动态跟踪监管,对施工工地持续巡查,促使施工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63:“每天06:00--16:00静宁路建设大厦1-2楼甘肃省住建厅职工餐厅,鼓风机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甘肃省住建厅职工餐厅位于城关区静宁路305号,系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工食堂,面积约500平方米,现场该单位职工食堂正常运行,仅对单位内部职工开放,后堂使用天然气,有4个灶眼,噪声源为该单位的一台风机,位于该单位后院二楼平台。2022年4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对该风机噪声进行了监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待噪声监测报告出来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受理编号264:“每天晚上,七里河区土门墩兰通厂北苑流浪狗狗叫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犬吠噪声是因有市民暂时将周围流浪狗圈养于兰通厂福利区造成。4月27日,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流浪狗进行了抓捕,共计捕捉犬只18只,并统一送往了榆中犬只收容所,同时对该市民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不得私自设立场地喂养流浪狗。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避免犬吠扰民问题再次发生,为市民营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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