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宁燕
日前,根据上级部署,威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2元提高至172元。此次调整后,威海市38万老年居民年发放养老金12亿多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积累数额除以计发系数139,多缴多得。在同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同时,威海市全面推进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机制”。 一是建立高龄老年居民待遇倾斜机制。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予以适当的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77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82元。 二是建立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在按照政策规定正常计发养老待遇的同时,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人员,每多缴一年,对应再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目前,威海市各级人社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增加的养老金11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