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常德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常德市域范围内的沅水、澧水和松虎航道等主要航道的港口岸线及相关陆域、水域,其规划内容不包含砂石码头及航道,仅包含货运码头、客运码头及支持保障系统、造船岸线。
港口性质:常德港是全国主要内河港口,是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枢纽,是对接长江经济带、汉湘桂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推进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要节点港口,是支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常德市“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重要依托,是常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核心载体。
港口功能:常德港规划具备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综合服务、临港开发、现代物流、旅游客运等功能,拟发展为以大宗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等运输为主,兼顾客运的综合性、现代化、智慧化港口,形成以公用性码头建设为主,重点发展公共运输服务型综合港区,引领沿江产业布局的“一核两极六港区”总体发展格局。
发展规模:预测2025年、2035年常德港货物吞吐总量分别为5090万吨、10730万吨,主要货类为矿建材料、煤炭、金属矿石、件杂货、集装箱等;2025年、2035年常德港旅客吞吐量分别为80万人次、150万人次,水上旅游成为常德港旅客吞吐量的新增长极,主要集中在柳叶湖、夷望溪、仙阳湖等旅游港点。
岸线利用方案:常德港规划岸线按功能分为货运岸线、客运岸线、造船岸线、支持保障系统岸线。岸线总长30016m(其中:货运岸线14616m,客运岸线6370m,船厂岸线1720m,支持保障系统岸线7310m),规划利用岸线11375.5m,新增岸线18640.5m。
港口布局方案:常德港共规划6个港区,结合流域划分为沅水2个港区——陬市、德山港区;澧水3个港区——石门、临澧、津市港区;松虎航道1个港区——安乡港区。按功能分为货运、客运、支持保障、船厂岸线等。
图1 常德港总体规划布局图
1.2 规划特点
常德港主要规划特点为:
(1)常德港的货类组成主要有液体散货、干散货、件杂货及集装箱。液体散货包括油品和液碱等。成品油和少量液碱在德山港区上岸;液碱等主要通过津市港区采用管道运输,不设后方液体散货陆域对其进行暂存。预测常德港吞吐量平稳增长,以干散货运输为主。
(2)区域岸线资源比较丰富,但受到的环境制约因素多;
(3)规划以资源整合、功能调整和空间拓展并存;
(4)规划以绿色优先为指导,以现状问题为导向,全面突破行政区管理壁垒,统筹考虑全市航道条件和发展需求规划未来港口发展岸线,注重港口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在规划中提前协调和解决港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制约问题,确保规划可落地实施。
1.3规划涉及敏感区情况
常德港总体规划共涉及地表水环境敏感区7处(直接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1处:现有澧县湖洲海事码头位于常德市澧县九垸乡甘家湾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常德港总体规划共涉及生态敏感区22个(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15个),其中货运岸线涉及生态敏感区15个(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7个),客运岸线涉及生态敏感区12个(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12个),支持保障岸线涉及生态敏感区10个(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10个),船厂岸线涉及生态敏感区3个(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3个)。占用类型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1.4 规划主要环境影响途径
规划主要环境影响途径为:
(1)规划范围内各类涉水保护区与生态敏感区较多,对港口的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要求。
(2)规划新增占地不可避免将会对规划范围内的植被造成破坏,造成所在区域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并使得景观破碎化程度增加。
(3)随着港口规模扩大,港区生活污水、油污水、客运作业区污水等配套收集处理设施若不健全,将可能导致区域水体水质下降,并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4)细颗粒物和臭氧为常德市主要的污染物。规划实施后常德港部分港区煤炭、矿石等散货吞吐量增加,散货码头布置集中,作业粉尘和堆场扬尘将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同时,石油码头储罐呼吸有机废气将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5)集疏运量增长迅速,大型货车进出港频繁,疏港道路选择不佳将会影响疏港路两侧居民点、旅游区等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
(6)规划实施后,液体散货运输量及液货船数量将有一定增加,可能发生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等风险事故,对环境形成一定的潜在威胁。
1.4 资源承载力分析
(1)本次常德港总体规划新增岸线主要集中在沅水和澧水,以干散货、件杂货运输的货运码头为主,特别是位于常德市城区的德山港区,已被规划为常德港的核心港区。松虎航道由于受周边多处生态敏感区限制,本次规划岸线相对较少。规划常德港港口岸线占常德市自然岸线资源的3.2%,新增岸线占总自然岸线的1.96%,港口规划岸线的集约化程度整体较高。其中,沅水规划港口岸线占沅水自然岸线的4.6%,澧水规划港口岸线占澧水自然岸线的3.6% ,松虎航道规划港口岸线占松虎航道自然岸线的0.3%。同时,常德港规划货运岸线占自然岸线的1.5%。常德市域内沅水、澧水2条主要干流的规划岸线利用率相对较高,松虎航道受生态敏感区限制,货运岸线规划较少。常德港规划客运岸线占总自然岸线的0.7%。常德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使港口吞吐量大幅提升,港口岸线长度进一步被拓宽,单位岸线吞吐量也明显增加,岸线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港口集中作业趋势明显,有效地降低了货运港口占用自然岸线对水系沿岸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2)常德港规划陆域面积约有90.36%为新增陆域面积,其中德山港区新增用地238.55万m2,占新增用地56.48%;石门港区与临澧港区全部为新增用地。
本轮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后占用土地面积为467.46公顷,占常德市2020 年总建设用地规模(180551.90公顷)的 0.26%,占全市交通水利用地(31294.64公顷)的1.49%。本轮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新增土地占用面积为422.39公顷,占常德市2020 年总建设用地规模的 0.23%,占全市交通水利用地的1.35%。所占比例较低,因此从土地利用总量分析符合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常德港规划建设所需要的土地资源是可以保证的。
(3)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水资源消耗量约23315m3/d。则2035年水资源消耗量约为7693950m3。根据规范,2035年港口吞吐量为10730万t,则单位吞吐量新鲜水耗为717 m3/万t。2019年常德市供水总量39.76亿m3,因此,常德港用水量约占常德市2019年供水总量的0.013%。
1.5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规划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
常德港的性质与功能符合《国家综合立*通网规划纲要》《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对常德港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同时针对常德港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以及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要求港口的专业化、大型化、规模化发展,提高港口运输效率,适应水运市场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常德港将发展成为以大宗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等运输为主,兼顾客运的综合性、现代化、智慧化港口。
因此,常德港的性质与功能既满足《国家综合立*通网规划纲要》《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对常德港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同时也对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了港口与环境和生态和谐发展的宗旨,统筹考虑了港口社会、城市、环境的关系。
此外,常德港总体规划在规划原则中明确贯彻生态优先发展理念,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利河道岸线保护规划等方面因素,协调港口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做到发展中保护。
(2)规划港口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陆域污水和船舶污水,在各类污水全部接收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常德港2025年污水排放总量约为40.55万吨/年,将上述排放量与常德市“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排放指标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水污染排放量占总量排放指标的比重均低于1%,因此港区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在大气方面,根据现状作业水平,常德港除尘效率基本达到规划环评要求的75%除尘效率。规划环评提出常德港必须强化堆场、装卸区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使规划情景和现状情景的除尘效率全部达到90%以上。在90%的除尘效率下,2035年扬尘量为21.2吨/年,产污量较小。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趋于改善。考虑未来的技术水平进步,建议2025年后常德港可实施更高效的除尘措施,以及将来可能出现能源替代等因素,2035年规划情境下的扬尘污染将进一步减轻。在固废方面,港区固废产生总量占城市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各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压力增加不大。按照本次环评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后,预计未来各港区运营中产生的垃圾不会给港区及周边的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声环境方面,在合理布局和适当防护的前提下,港区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岸线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
本次规划明确了港区环境污染控制目标,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各类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规划岸线以避开相关环境敏感区为原则,结合产业布局、主要货类分布优化港口空间布局,提高岸线利用率,引导港口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划岸线布置充分考虑了与社会、城市、环境、经济发展的关系,总体与常德市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声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符。
(4)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因此,常德港总体布局充分考虑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并且在具体港口布局中考虑了地区产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常德港总体规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损失,缓解港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1.6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本规划较《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编)》、《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在港口性质和功能定位上更加深化和完善,增加了客运功能。货运吞吐量预测上较《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大,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预测方法、基准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航道等级的提升。
(2)《常德港总体规划》总体发展格局与《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中全市“9处地区重要港口”的港口布局存在矛盾,与《沅江流域综合规划》在常德港的性质上存在矛盾,在与规划部门做好衔接后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对港区的布局及层次划分进行调整后将得到解决。
(3)安乡晋煤金牛港点和长岭洲作业区码头水域位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考虑到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整合优化调整暂未开始,该港点纳入规划批复后有调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可能性。又根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因此安乡晋煤金牛港点和长岭洲作业区具有调出生态红线的可能性,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调出后方具有环境合理性。
(4)安乡港区长岭洲作业区长岭洲千吨级码头工程位于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且位于保育区内,与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要求存在一定冲突。但该码头已基本建设完成。由于安乡县该段水域约33.2km均为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及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覆盖且该港点长岭洲码头已基本建设完成,该港点无优化调整空间。又考虑到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长岭洲码头仅水域部分在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而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整合优化调整暂未开始,该港点纳入规划批复后有调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可能性。因此建议现有长岭洲码头调出生态红线及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方可投入运行或扩建。如无法调整湿地公园范围,现有码头货运功能远期应根据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理调减至适时退出货运功能。
(5)洋塘港点规划岸线位于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虽不在核心景区范围内,但为货运港点,规划用途以竹木为主,不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要求。由于桃源县范围内水域均为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所覆盖且区域适宜建港水域段较少,该港点无优化调整空间。考虑地方政府对该货运港点的需求以及运输货种为清洁货种,而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风景名胜区的整合优化调整暂未开始,该港点保留规划后有调出风景名胜区的可能性,因此建议规划明确该港点调出风景名胜区后方可实施。同时,在实施阶段,码头设计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如无法调出风景名胜区,则取消该港点。
(6)津市港区新洲作业区规划岸线位于新洲古城遗址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洲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意见的函、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港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说明、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的相关要求执行。
(7)岩汪湖港点岸线、位于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在实验区内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岩汪湖港点属于已建合法码头,不在现行生态红线范围内,已取得环评、可研、水土保持、用地选址、安评、岸线许可等相关批复,目前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正在开展整合优化工作,已通过湖南省林业厅整合优化预案审查,调整方案已基本完成并上报待批,岩汪湖港点将不再占用优化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为沿水流方向长约700~800m,垂直岸边宽约20~30m,疏浚泥沙扩散范围悬浮物对甘家湾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在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注重施工期悬浮物防控的前提下,悬浮物产生影响较小。
常德港总体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陆域港区污水和船舶污水,2025年污水排放总量约为35.58万吨/年;常德港2035年污水总量约为76.67万吨/年。2025年船舶污水全部上岸接收处理;港区各类污废水预处理后优先考虑中水回用,多余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港外无接受系统时,港口应自建污水处理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优先考虑中水回用于堆场喷淋和绿化,如确需设置排污口,则需进行排污口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合法手续。严禁将排污口设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范围内。因此港区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除规划澧县湖洲海事码头位于常德市澧县九垸乡甘家湾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上游2200m,二级保护区内,其余货运、客运码头均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议做好船舶日常生活污水、垃圾的上岸收集工作,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并要求船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以尽可能减少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
2.2 大气环境
将常德市六大港区扬尘源强全部输入模型,模拟 2035 年各港区散货码头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叠加影响。
常德港的大气预测结果表明,2035 年 TSP、 PM10、PM2.5日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81.30μg/m3、 104.95μg/m3、52.47μg/m3,占标率分别为 60.43%、 69.97%、 69.97%,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54.55μg/m3、 30.70μg/m3、 15.35μg/m3,占标率分别为 27.27%、43.85%、43.85%。叠加背景浓度后PM10、PM2.5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90.57μg/m3、 63.35μg/m3,占标率分别为 129.39%、181.00%。最大落地浓度全部出现在津市港区,年均浓度叠加值PM10、 PM2.5 全部超标,主要原因是背景浓度接近于排放标准限值。
在75%除尘效率下。2035年TSP、 PM10、PM2.5叠加背景浓度后日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67.33μg/m3、 41.24μg/m3、21.37μg/m3,占标率分别为 22.44%、27.49%、28.49%,;PM10、PM2.5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22.68μg/m3、12.59μg/m3,占标率分别为32.4%、35.96%。
由预测结果可知,当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使除尘效率达到75%以上的情况下,散货堆存和装卸作业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其环境影响显著减轻,叠加背景值后各港区 TSP、PM10、PM2.5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
此外,常德港建设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众多敏感目标,将六大港区扬尘源强全部输入模型,模拟 2035 年在75%和90%除尘效率情景下,各港区对各敏感目标大气环境质量的叠加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75%除尘效率下。2035年敏感区域最大值TSP、PM10、PM2.5叠加背景浓度后日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43.71μg/m3、55.74μg/m3、42.87μg/m3,占标率分别为 14.57%、37.16%、55.80%;PM10、PM2.5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9.51μg/m3、15.84μg/m3,占标率分别为27.17%、45.25%。敏感点预测过程中,区域最大值落在临近安乡港区的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2035 年临近安乡港区的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PM10日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仍达到 45.25%,建议安乡港区散货堆场进行全封闭作业,减轻对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
根据石化码头油气品中转和储存的特点, NMHC主要来自于装卸过程和罐顶挥发。本评价针对德山港区的成品油吞吐量,对德山港区2035年的NMHC浓度进行模拟。通过模拟分析可知,在2035 年的情景模拟下,德山港区的 NMHC 最大浓度分布于作业区范围内,并呈现出由内向外梯度递减。2035 年其NMHC 在德山港区内的最大浓度为206.54μg/m3,远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4.0mg/m3,因此德山港区的 NMHC 挥发对作业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极小,不会对作业区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2.3 声环境
港区内噪声主要为装卸作业机械噪声,由于该类装卸机械大多为移动式,因而带来的影响区域不固定。根据上表对各种性质码头装卸作业噪声预测结果, 结合已有类似码头噪声类比测试资料,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选择最不利的作业条件,确定集装箱码头、件杂货码头和散货码头昼间的达标距离分别为88m、45m、40m,夜间的达标距离分别为260m、141m、123m。
规划实施后,港内噪声声级会比规划现状有所增加,但只要合理安排高噪声区、港界噪声可满足标准要求。疏港公路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达标距离在20m左右,在公路的选线、设计、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避让、防护、规划控制等措施。
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减缓措施的情况下,规划方案实施对声环境影响可控,规划环保目标可达。
2.4 固体废弃物
根据对常德港规划水平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估算,结合港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常德市基础设施相关信息分析,在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给港区和城市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
2.5 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林地、草地、耕地、建设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均有所减少,其中建设用地、耕地减少面积最大,为190.30hm2。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减少面积相对较小,变化最小的面积为草地3.59hm2。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变化主要是由于工程施工建设永久占地,由于德山港为完全新建所以其土地类型面积变化最大。在林地中德山港减少面积最大,为23.07hm2;在草地中津市港减少面积最大,为2.55hm2;在草地中津市港减少面积最大,为2.55hm2;在耕地中德山港减少面积最大,为78.93hm2;在建设用地中德山港减少面积最大,为114.55hm2;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津市港减少面积最大,为10.98hm2;在其他用地中德山港减少面积最大,为10.70hm2。
(2)规划实施后,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运营期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是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束植物、鱼类资源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主要发生在岸线被占用的局部水域,影响范围有限。运营期间,在进行干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的储运和中转作业过程中、到港船舶的污水排放以及风险事故等将可能产生粉尘、油类污染物或引入外来生物,从而对区域水生生态产生影响。但通过开展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巢、码头水体区域生态化改造、加强岸线资源的修复、建设敏感水生物种观测站、定期开展生态监测等措施,减缓因港口规划实施对沅水、澧水、松虎航道水生生物资源的负面影响。
(3)对植物资源和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疏港道路建设占地破坏植被使现有植被面积减少、局部区域植被类型及植物种类减少。这些影响是不可逆且长期的,但也是岸线开发过程中必然要产生的影响。尽管规划岸线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挖填作业等将使得征地范围内的各种植被遭到直接破坏,导致原有植被死亡,但受影响的各种植被类型均为常见物种,不属于具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保护价值的重要植被类型,且在当地广泛分布的,少量生物量的损失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规划的各港区建成后应保持一定的绿化率,通过人工种植恢复植被,种植应使用当地乡土树种,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和种类。同时,岸线开发建设过程中,陆域野生动物活动能力强,可以通过主动避险到周边大量类似生境生存,对陆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总体上,规划实施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束植物和长江江豚等重要物种的生境条件,进而导致其种群、分布范围、活动特点的变化。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扰动。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包括粉尘、油污和生活污水等)的排放,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可接受。
2.6 社会经济环境
常德港规划实施有助于港产结合,有助于区域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港口规划的实施对城市物流业的发展、旅游产业的拉动以及城市空间布局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2.7 环境风险
本规划主要的环境风险为港区船舶溢油风险,以及LNG码头及储罐泄漏、火灾、爆炸次生污染事故,经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小,最大风险值较低。通过加强安全意识,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下一步港区实施方案及环评等提出的风险应急预案,本规划存在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
3、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先后咨询了湖南省、常德市、县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多次征询相关专家的意见,结合现场情况实地走访了多位群众,并在网上进行了媒体公示。专家对注重自然保护地、饮用水取水口水质保护和依法科学评价规划的环境影响等问题发表了看法,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与自然保护地要求相协调、注意环境风险防控、规避环境敏感区、加强规划协调性以及规划需求必要性等方面的合理建议。现场受访群众反映了规划实施规避饮用水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等顾虑,建议政府加快港区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快落实环保措施不到位的码头规范提升。在相关网站进行的媒体公示未接到有关反对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环评编制组与规划编制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各方反映的合理意见,综合考虑后,在本次港口总体规划成果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得到有效落实。
5、规划调整建议
(一)货运岸线
(1)晋煤金牛港点位于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属于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中大鲸港码头范围。码头水域占用安乡杨家河段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建100m岸线晋煤金牛码头投运于2002年,早于安乡杨家河段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批复时间(2015年),也早于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批复时间(2017年),同时晋煤金牛现有码头已在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调出保护地范围,但该码头目前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由于安乡县该段水域约33.2km均为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及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覆盖且该港点已存在晋煤金牛现有码头,该港点无优化调整空间。又考虑到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已将该码头陆域调出保护地。根据自然资源71号函,该港点具有调出生态红线的可能性。因此,建议已建晋煤金牛码头仅允许在现有基础上环保提质改造,待该岸线调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后方可改扩建。如无法出生态红线范围,现有码头货运功能远期应根据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理调减规模,适时退出货运功能。
(2)长岭洲作业区码头水域占用安乡杨家河段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且已施工完毕。码头于2014年获取环评批复及其他手续,2014年开始建设至2015年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因资金问题暂未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建设早于安乡杨家河段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批复时间(2015年),也早于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批复时间(2017年)。由于安乡县该段水域约33.2km均为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及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覆盖且该港点长岭洲码头已基本建设完成,该港点无优化调整空间。建议现有长岭洲码头调出生态红线及湖南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方可投入运行或扩建。如无法调出湿地公园范围,现有码头货运功能远期应根据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理调减,适时退出。
(3)岩汪湖港点位于湖南西洞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属于2011年批复的汉寿港规划中岩汪湖作业区,且已于2015年获取所有批复手续并获得了用地许可证,但因地方财政资金困难暂未施工。同时,该港点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根据环评征求汉寿县人民政府意见回复,该港点用地已在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上报调出。由于汉寿县适宜建港水域均为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所覆盖,无优化调整空间。且该港点已获取环评批复,而该港点用地已在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上报调出。建议规划明确该港点在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后方可实施。否则,应调整为清洁货种。
(4)洋塘港点350m规划岸线,规划码头水域占用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他功能区,运输货种为竹木产品。由于桃花源范围内水域均为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所覆盖且区域适宜建港水域段较少,该港点无优化调整空间。考虑地方政府对该货运港点的需求以及运输货种为清洁货种,该码头建设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禁止活动,该港点保留规划后有修编符合风景名胜区的可能性,因此建议规划明确该港点调出或纳入风景名胜区后方可实施。同时,在实施阶段,码头设计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如无法调出或纳入风景名胜区规划,则取消该港点。
(5) 已建中石油港点140m岸线位于沅水武陵段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同时该码头陆域后方3km范围内居民较密集。考虑该港点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建议远期搬迁至水产种质区下游。
(6)新洲作业区陆域跨越新洲古城遗址,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洲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意见的函、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港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说明、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客运
(1)焦林停靠点、罗家湾停靠点、大洑溪停靠点、小洑溪停靠点、半岛停靠点、仙人溪停靠点、新湘溪旅游停靠点、白石铺停靠点、剪市停靠点、塘河停靠点、马援石室停靠点、白石铺停靠点、凌津滩客运码头(现有)、穿石客运码头(现有)、磨市客运码头、仙阳河客运码头(预留)、龙王洞客运码头、大坝客运码头位于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中焦林停靠点位于核心景区,其余均位于其他功能区,均不符合风景名胜区现有规划。考虑到旅游码头是为风景名胜区服务,且这些码头为规划征求当地政府及景区等相关部门确定。而风景名胜区五年内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政策将修编,这些码头纳入港口规划批复后有符合风景名胜区的可能性,因此建议这些码头在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后方可实施。同时,在实施阶段,码头设计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2)磨市客运码头、仙阳河客运码头(预留)、龙王洞客运码头、大坝客运码头位于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建议规划进一步优化码头选址,尽量与湿地公园规划相匹配。在经充分论证不能调整的情况下,码头项目实施阶段应征求省级林业部门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彭山庄园客运码头位于湖南澧县城头山省级地质公园自然生态区。根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可根据地质遗迹的保护程度,批准单位或个人在保护工区范围内从事科研、教学及旅游活动。”,建议规划实施阶段按照相关程序获取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的批准。
(三)支持保障系统
凌津滩海事公务码头、尧河公务码头(渔政)、尧河公务码头(水利)、尧河公务码头(公安)4个现有码头位于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虑到公务码头是为区域管理服务,而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计划风景名胜区修编将在2025年之前完成,这些码头纳入规划批复后有符合风景名胜区的可能性,因此建议这些码头建设时序规划在远期,在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后方具有环境可行性。如在下一轮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修订中未纳入,则应退出使用或取消。
6、规划实施建议
1)对与现有自然保护地或生态红线管理要求有冲突的码头,规划应进一步论证其必要性及不可避让性,确有必要且无法避让的,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生态红线将该岸段调出后方具有环境可行性。考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生态红线调整工作于2025年前结束,建议该部分规划在远期实施。
2)对位于生态敏感区的公务码头,规划实施时应做好船舶日常生活排污和生活垃圾上岸收集工作,应杜绝船舶向保护区域排放污染物。位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客运码头,建议后期纳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保护规划中。规划暂未纳入风景名胜区的码头,需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后方可实施。
3)提高运营船舶的环保要求,随着船舶标准化和大型化的进程,不断改进船舶的结构设计,降低噪音,降低船舶航行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同时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码头配套岸电及环保设施应优先实施。
4)针对部分作业区规划规模较大、泊位较多、占用岸线较长、周围敏感点复杂的特点,港口规划建设实施应以“分区、分期”为原则,有序开展港口建设,降低开发活动对沅水、澧水河及陆域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5)对于重点建设散货泊位的作业区,应优化作业区布局,尽量将散货堆场布置在主导风下风向和远离河岸的一侧,以减小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6)规划实施时不应擅自变更各港区规划功能、性质和规模,如确需变更,应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论证,说明具体原因并分析环境可行性。
7)强化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优先解决现有港口、码头等的生态环境问题。优化污水收集处理方案,落实船舶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措施,并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船舶污染物得到充分有效处置。港口、码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应采取有效可行的污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码头建设应同步配套岸电设施,优化设计绿色、低碳的集疏运体系。干散货装卸、储运应优先采取封闭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危化品码头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风险影响。
8)对涉及危货码头的德山、津市港区,建议加强风险预防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事故环境监测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设施;应设置事故应急中心,配备应急监测设备;运营期应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严格管理,作业区和陆域布局必须满足相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9)进一步明确建设绿色生态港的目标,把循环经济和景观港的要求切实融合到港口的发展战略中,把生产高效、生态和谐的经济与环境双赢的思想贯彻到港口建设的全过程。
7、总结论
《常德港总体规划》(2035)的功能定位与《国家综合立*通网规划纲要》、《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基本一致。规划布局和规模与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港口总体布置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加强港口岸线利用、主要货类码头及港区布置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相关保护规划、综合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协调,有序推进部分货运码头功能退出,集中布局干散货码头、件杂货码头、集装箱码头和液体散货码头,改善港城关系,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意义。
规划范围内分布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规划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等的压力。评价对《常德港总体规划》(2035)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的要求,并对开发规模、港区布局和功能定位提出了要求与优化调整建议,针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在进一步优化调整《常德港总体规划》(2035)方案,完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轻《常德港总体规划》(2035)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常德港总体规划》(2035)总体可行。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常德港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单位: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朝晖
*0736—7162709
电子邮箱:109569623@qq.com
环评编制单位: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闵文超
*0731-84367286
电子邮箱:hnwree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常德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
9、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来源:常德市交通运输局_通告】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