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迟志强“流氓罪”成立获刑4年,1986年因表现出色被提前释放。
这件事成为迟志强人生一大污点,也成为最受争议的娱乐圈“冤案”之一。38年了人们仍然对迟志强的“流氓罪”看不清猜不透,当年迟志强到底干了什么“坏事”,到底有没有“流氓”行径?
前不久迟志强开通视频账号,酝酿一段时间后终于回应了“流氓罪”始末。
所有事情都发生在1983年。《小字辈》上映后迟志强大红大紫,频繁“借调”于各个电影制片厂。1983年,迟志强被“借调”到南京拍摄《月到中秋》。
迟志强戏份不多,所以这段时间他的应酬交往多了起来,认识了形形色色不少人。其中最为特殊的是一个神秘女子。
1983年迟志强的朋友戏份*青要赶回北京,就找迟志强帮忙借车。迟志强通过司机认识了这位拥有一栋楼的“大姐姐”,大姐姐给他借了一台红旗轿车,一台上海轿车,相当给面子。
迟志强很高兴,送完朋友就应邀去大姐家吃饭。为了表达谢意一向不胜酒量的迟志强频频举杯喝了半斤多酒,醉得相当厉害。
朋友出于“好意”,让迟志强在大姐家里留宿。
当晚可想而知,两个正值壮年的青年男女,在酒精的刺激下和环境的渲染下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经此一夜两人关系突飞猛进,按现在的话说就是确定了“情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