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7年,一首囚歌《铁窗泪》传遍大江南北,蜚声全国,据说当时的这一专辑畅销1000万盘,歌曲的创作者迟志强也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关于迟志强的是是非非,至今都存在争议,很多人认为迟志强被判刑四年太冤。就当时的社会背景来说,迟志强到底冤不冤呢?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在八十年代,迟志强可以说是最出名的演员之一,不光演技好,长相在男演员中也是名列前茅的。和他同期的影星有刘晓庆、唐国强、潘虹、陈冲、斯琴高娃等,至今很多人还活跃在影坛上,除了自身带来的成就外,也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如果没有当年的“流氓”事件,也许迟志强比他们还要红火。
迟志强1958生于年黑龙江的一个市民家庭,从小喜好文艺,一直是班上的班长和学校的文艺骨干。1972年初中毕业时经老师推荐,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经过短期学习的迟志强在第二年即出演了电影《艳阳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接连拍了好几部有影响力的电影。在1980年,与唐国强、刘晓庆、陈冲、潘虹等11名演员一起,获得“文化部优秀 青年演员创作奖”,受到了中央*的接见。
作为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迟志强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又加上自身文化程度低,受到嘉奖、被捧上天的他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也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虽然在当时港台歌曲被称为靡靡之音,但却挡不住一些高干子弟的诱惑。在当时南京的一些高干子弟经常秘密聚会,听着港台歌曲,跳着贴面舞。在南京拍戏的迟志强作为明星,又加上长得英俊,自然成了这些人的座上客。
在这期间有一件事直接改变了迟志强的一生。有一天,刘晓庆等人来南京演出,老朋友聚在一起免不了要宴请一番。临走的时候迟志强通过一个熟人,找了一个比他大10岁的大姐借了一辆车,送刘晓庆他们。这大姐30多岁,是个军医,已经离婚。用了人家的车自然要感谢人家,迟志强就和司机一起到了老大姐家里,一瓶酒下肚,不胜酒量的迟志强就醉了,被留在了这里,迷迷糊糊中这老大姐钻进了迟志强被窝,让迟志强尝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男欢女爱。
由于迟志强迷恋其中,也受到好多女孩子的喜欢。据他自己讲,其中一个小c姑娘,也是高干子女,就趁家中无人,把迟志强领到家中寻欢作乐。老大姐和小c的事都发生在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还和另两个男青年,一人带一个姑娘在红旗轿车里胡闹。这个星期给迟志强带来了惊喜,也有一些惊慌,在戏拍完后赶紧离开了南京。
1983年严打期间,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的迟志强遭到逮捕,关在了完县看守所,后来被解到南京。后来他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虽然当时没有公开他和女性发生关系的事,但那位大姐也因为流氓罪被判刑一年,小c判了5年,在红旗车上的人都无一幸免,自己被判了4年。
当年的事在今天看来,也算不了什么大事,社会上的这种事多了去了,特别是演艺圈更是重中之重。可在当年的社会风气下,这些无疑都是有悖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法规的,如果不是当年的牢狱之灾,也许迟志强会越来越堕落。虽然自己没有在演艺之路上走得更高,但他应该庆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出狱后的迟志强依然回到了长影厂,虽然没有再红火起来,但他也和正常人一样娶妻生子,过着幸福的生活。往事不堪回首,谁也不知道自己一生会发生什么事,只能说且行且珍惜,一切向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