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2022〕11号)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地块1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寇家对河村,位于盛庄街道东部,东至陷泥河、西至寇家对河村土地、南至寇家对河村土地、北至寇家对河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寇家对河村。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地块1拟用于百花湖公园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