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作为一种审判监督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在终审中没有获得正义的判决,那么最直接的救济途径就是申请再审。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会遇到,向再审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后,却迟迟拿不到答复,这让急于想翻案的人,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二审终审后申请的再审,高院在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果当事人遇到了三个月以上,再审法院未作出任何回复的情况,首先需要做的是,向高院询问其中的原因。如果高院不能对超期不作出答复给出合理合法的理由,那么当事人其实是可以跳过再审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由以上规定第二款可知,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抗诉作为检察监督,也是再审后依然得不到公正裁决时,当事人维权的手段,如果高院迟迟不作出再审决定,那么当事人也只能选择直接抗诉了。
一般情况下,其实很少遇到无理由的再审逾期情况,很多再审法院都会说明是因为案件数量太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尚未立案,所以实际并未逾期。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申请再审,最好是本人亲自过去,最好能当场立案,如果是邮寄立案,虽然也可以,但是很可能会被延迟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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