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翌,虹县(今泗县)东关外校场陈庄人。明永乐二年(1404)六月二十四日生。父名鉴,是位很有德行的人。母周氏,早死,陈翌两岁时由继母文氏抚育。年岁稍长,从师习举业,立志要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正统元年(1436),陈翌乡试、会试连捷,授主事。八年,明朝派大军出喜峰口征讨兀良哈,陈翌奉命往永年县筹办粮饷。他筹办有方而不扰乱民用,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事毕回京复命,请支国库白银数万两,前往辽东购买粮米,充实边境粮库。完成后,升为郎中。不久,奉命到江西一带督运漕粮。景泰(1450~1456)初年,上《六事疏》。未报,得到父丧的消息,请命回家守孝。
陈翌服满回京,任山西布政使。到任后,即推行有利农民休养生息的措施,叫农民免交拖欠的租税,废除伐五台山树木的禁令,释放代替州军戍守的人,因而声誉很高。
明英宗二次即位(1457)后,奉召到京任右副督御史。巡视宁夏时,由于边境地区连年用兵,百姓疲劳贫困。他便到处安抚,统计人口,按人口发放救济粮食;申奏朝廷宽免两税(人口、土地税),每年只上缴布帛;并请求免除拖欠的租税,废除徭役。后来明军和入侵者作战失利,敌寇更加猖狂,陈翌便对边军各部发表檄文,要求修好城堡,整饬兵甲武器;并招募农村中的勇士,与官军共同把守重要的地方,终使敌寇不敢进犯,引兵而去。不久,陈翌被提升为户部侍郎,兼任总理督办粮草、管理屯田和修理粮仓的要务。他查劾废免不称职的所属官吏数人,推荐有才智的人担任。因多灾荒之年,陈翌向皇帝呈上《宽恤民生》等奏折。后继母去世,皇帝赐予葬祭之品。陈翌感念继母抚育之恩,恳请回家守孝。服满回京,任户部尚书。成化八年(1472)六月二十六日,卒于南京官舍,享年69岁。
陈翌素来刚正,廉于职守,信于任人,敏于建功,广得百姓的称誉。泗县城内道院街有“陈尚书祠”,但旧迹很难分辨。原中城铁市巷西有“尚书坊”,已荡然无存。县城东关外有石马、石羊的古汴河北岸,为陈尚书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