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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权县的冯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自己因手指缺失,以前就办有残疾证。但是不久前在民权县残联办理换证手续的时候,虽然持有医院的鉴定证明,却还是被拒绝了。
“小时候被炮炸伤了左手,导致中指和无名指缺失,挨着的食指和小拇指也丧失了功能。”冯先生说,他在多年前就办理了四级伤残的残疾证,2019年8月快要到期的时候,他咨询了残联,说是不换证也能继续用。
冯先生说,他常年在外地工作,因此就没有及时回民权换证。2020年6月,他回到民权换证,残联的工作人员说虽然已经过期,但换证还没开始,“前些日子特意回来换证,在乡里领了表格,也在县中医院做了鉴定,但残联的人却说换不了证”。
接到冯先生的求助后,记者采访了民权县残联组宣股的朱姓负责人。她表示,很感谢《京九晚报》对民权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晚报《跑腿令》栏目刊登了冯先生的求助后,民权县残联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调查组。
“冯先生为民权县胡集乡人,因事故致左手中指和无名指部分缺失,原办有四级残疾证,现已到期作废。按照国家‘放管服’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2017年年底残疾证办理下沉到乡镇。原到期证件作废,换证需重新评残且本人到场(长期卧床和关锁状态的精神病人除外)。”该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冯先生于7月19日到胡集乡残联办证,胡集乡残联负责人袁红梅因近期忙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在其工作岗位,电话告知冯先生改日再办。当时冯先生在电话中一再说是从外地回来专程办证,要求乡残联工作人员为其尽快办理。胡集乡残联工作人员最后让同事代为发放了空白残疾评定表格。而按县残联工作要求,乡镇残联办证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填写残疾评定表必须见到申请者本人,并且严禁发放空白表格,“冯先生拿到评定表后到中医院评残,据当时评定的医生说,见本人后告知冯先生不符合评残标准,不予评定。但冯先生再三要求,说自己从外地回来,且乡残联也已给表,要求医生给予评残,评定医生当时由于业务较忙,无奈在评定表上签字,评定为四级肢残”。
该朱姓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评残标准:四级肢残上肢残疾必须是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或单侧拇指全缺失。而医院的评残意见为,除拇指外其他四指全缺失。此评定结果与冯先生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在冯先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记者确实看到肢体残疾四级的要求为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或单侧拇指全缺失,而指定医院的评定意见为“左手拇指以外四指缺失”。
“以前办理残疾证的时候,其标准是符合四级伤残的,但现在的鉴定标准与之前不一样了。”该朱姓负责人表示,冯先生之前领取残疾证的时候,符合当时的四级伤残评残标准,但是不符合现在的评残标准,所以不能给予换发证件。
此后,记者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冯先生。他对记者的帮办表示感谢,并称了解了相关情况和规定,将不再要求民权县残联给予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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