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个人申请报告
4、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上述两证的,应提交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纳五成以上房款的购房发票)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所需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部门申请
2、公安机关审核材料
3、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办理落户手续
为了壮大人才队伍,
珠海市与各区纷纷出台
多项人才优惠政策,
向境内外人才抛出橄榄枝,
帮助毕业生在珠海
落户、发展“开好头”!
多项补贴可组合申请、叠加领取,
想要留珠来珠发展的高校学子们,
赶紧往下看!
珠海
16大项就业补贴
港澳户籍可享同等待遇
2021年,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这项人才新政将基层就业的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贴,将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也纳入就业创业补贴对象范围。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1月9日,共设有16大项就业补贴,可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领,分别为:
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市经办)、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补贴、培训(实训)基地补贴、劳务输入就业补贴(含职业介绍补贴)、招用高技能人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
了解政策详情▽
除了以上16大项的市级人才优惠政策,
各区也分别出台了
特色人才计划与补贴措施。
相关补贴、奖励及优惠
与其他市级、区级政策措施
有重复、交叉的,
除明确属于额外优惠政策外,
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
原则执行。
香洲区
实施“香山人才计划”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香洲区出台“香山人才计划”,申请者可申请香山创业英才、香山创新英才、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四类人才评定,获取工作及生活补贴。
同时,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到香洲区企业实习的珠海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1500元实习补贴,每人只可领取1次。申请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在“香洲区人才政策奖励”下的“实习补贴”事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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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
为引进人才提供
购房、租房补贴
为优化产业人才集聚环境,建立健全产业人才住房保障机制,金湾区为对产业人才购房和引进人才租房生活进行补贴。在金湾区行政辖区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引进人才可享有30万购房补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600、1200、3000元三个档次的租房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6个月。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进行业务申请和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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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
出台“斗门黄杨英才计划”
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斗门区出台“斗门黄杨英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就业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农学类专业青年人才到斗门区涉农企业或社会组织工作的,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珠海英才计划”的基础上,再分别额外给予2万元、3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相关补贴、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细则和申请办法以有关部门单位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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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发放在校生实习补贴、
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
高新区出台《珠海高新区高校在校生实习补贴实施细则》,参与实习的市外、市内高校在校生每人每月可领1000元补贴,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依据《港澳高校在校生实习见习补贴实施细则》,香港或澳门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每月最高可领3000元,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此外,高新区还出台《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申请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24个月的租房补贴。申请人实习见习结束后,可登录珠海高新区“凤凰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了解实习补贴政策详情▽
了解租房补贴政策详情▽
看到这么多人才补贴政策,
是不是已经心动了?
那么,
高校毕业生想要留珠来珠发展,
应当怎么办理落户、
毕业生接收手续呢?
全部流程可在线办理
资料齐全当场入户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如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接收,即可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根据各行政区划选择主管部门进行在线业务办理。据了解,目前该手续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由毕业院校开具《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抬头需开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非珠海市的须要求退回学校修改或者办理改派后再到珠海报到。获得《报到证》后,再登录网站完成报到手续,同时做好档案跟踪,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若符合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条件,但未有用人单位接收(须属珠海生源),可按无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报到手续。
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公派、自费到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先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随后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搜索“直接核准引进”,即可根据各行政区划选择主管部门进行在线业务办理。
上述两项业务如选择线下办理,则可选择前往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