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房东税”的话题冲上了热搜,有人说出租一套5000元的房子要缴纳1000元(20%)的税收,还说选取了云南、河北、湖南三地作为试点省份,未来推广到全国。
上海试点的房产税目前有两档税率,千分之四和千分之六,“房东税”直接来了百分之二十,这还了得,难道是真的吗?
这种消息忽悠非专业人士是有点效果的,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笑话,不仅漏洞百出,连时间节点也对不上,给大家讲讲“房东税”的真相。
所谓的“房东税”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房东将房子出租给他人收到租金形成一笔收入,税务机关针对该笔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很多朋友可能觉得只有工资收入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不同情景下都有可能要缴纳税。比如,张三中了100万元大奖,按照规定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0万元税款会在张三领奖的时候由彩票发行部门代扣代缴至税务局。
把房子租给别人向来是要缴纳所得税的,如果房东是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房东是自然人的话则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法律规定的,全国通用,并非最近才出台,也不是针对某几个地区。
至于网上为何会流传三地试点是因为当地税务局发布了《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该文件起到的作用强调已经存在政策,不是出台新的政策,就好比交通法规始终有不能闯红灯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存在大量违规现象,当地交管部门据此特意发了一则公告,要求市民遵规守纪。
另外,云南税务局的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河北以及湖南的公告均发布于2019年年底,从时间上来说也不是最近刚发布的。
还是要再强调一下,出租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一直有的,只是执行层面上不够完善,换言之,“房东税”早已有之。下面讲讲出租房子后到底需要缴纳多少个税,是不是真有网上说的20%那么高。
第一,并不是所有的租金收入都要征收个税,需要征税的部分叫作“应纳税所得额”,这玩意等于租金收入减去可以抵扣的部分,用公式表达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可以抵扣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