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的概念: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决定的特点:
(一)权威范。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二)一致性。与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三)衔接性。与本机关原有的各项规定紧密衔接,不要相互抵触或前后相互矛盾。
三、决定的分类:
(一)用来统一对某一方面或某类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的认识,确定大政方针的。
(二)用来部署某一重要工作或安排某一重要活动的。
(三)用来解决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事项,一般将这类决定称作“决策知照性决定”。
(四)对某一级的党、政组织,按照有关政策、章程、规定给予有功人员或有过人员所做的表彰或处分的正式书面决定。
四、决定的写作:
(一)决定的结构。
1.标题。制文机关 事由 文种。
2.决定的正文。首先交代决定的背景、原因或者目的。其次,写决定的具体内容。最后写希望与要求。
3.落款。在决定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决定的写作。
1.要切实多种结构形式。决定由于内容的多样性,故在写作的结构形式上呈现纷繁复杂的现象,要写好决定,首要的是切实把握决定的多种结构形式。
2.要处理决定的文字详略安排。决定结构的多样化,带来了文字的详略安排问题。要做到搭配合体,详略得当,繁简适度。
3.要掌握恰当的表达方式。撰写法规政策性、部署指挥性的决定,由于内容比较复杂,故在表达方式上应当以说明为主,适当结合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