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9.培育人工智能数字生态
为人工智能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原则2.3)各国通过审查和调整现有政策和立法,并采用针对人工智能的监管框架,鼓励可信赖的人工智能使用和创新。它们还通过为人工智能系统的实验和测试提供受控环境,支持人工智能从研发到商业化或部署的敏捷过渡。
图 10.为人工智能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人工智能技能、就业和劳动力市场转型(原则2.4)各国政府已经为劳动力市场转型制定了举措,并通过正规教育项目、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措施为劳动力提供人工智能的必要技能。他们还发起了吸引和留住人工智能人才的举措,并监测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图 11.人工智能技能就业和劳动力市场转型
人工智能方面的国际和多方利益攸关方合作(原则2.5)各国正在开展国际合作,以促进人工智能的有益利用并应对其挑战。这是通过多种类型的举措实现的,包括:i)人工智能的国际研究合作,ii)包括人工智能语言在内的贸易协定,以及iii)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合作。
图 12.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和多方利益攸关方合作,选择国家政策
近期动态在 2023 年 5 月于广岛举行的 G7 峰会上,各国*同意责成其数字和技术部长建立“广岛人工智能进程”,G7 成员在 2023 年底前与经合组织和 GPAI 合作,继续全面讨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日本外务省,2023 年)。2023 年 9 月 7 日,七国集团数字和技术部长发表声明(MIC,2023 年),支持:1) 经合组织的一份报告,根据七国集团*声明中强调的优先事项,总结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优先风险(经合组织,2023 年)、挑战和机遇,(2) 努力实现适用于所有人工智能参与者的国际指导原则,(3) 为开发先进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制定行为准则; 将提交给七国集团*,以及 (4) 基于项目的合作,以支持开发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工具和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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